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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党组发[2025]10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7-02 15:17 来源:中阳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财党组2025]10

中阳县财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8月底至202411月,县委第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5124,县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质量不高

反馈问题:一是理论学习浅尝辄止,距学深悟透有差距。没有真正理顺工作与学习之间矛盾和统一的辩证关系,理论学习依赖于机关每周二的集中学习,满足于读原文、学原话,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没有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二是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严、质量不高。理论学习中心组满足于根据学习计划按部就班完成学习任务,不能及时跟进最新学习动态,交流研讨少,且满足于研讨次数达标,没有真正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能加强沟通互动、深入交流研讨。三是学用转化不够紧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系统不深入,学用两张皮,在实现学以致用、以知促行方面较为薄弱。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方面,仍存在主动发挥参与宏观经济的职能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的理论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学习任务中,我局根据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文件精神要求,特做到分层实施、分类指导、系统推进。截止目前,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6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了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因涉密没有音像资料)。

分层实施:根据领导班子、非领导干部及党员的不同层次和职责要求,分别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业务集中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制定差异化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业务领域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业务学习专题,在每周二除党建知识学习之外还安排业务知识宣讲讨论,突出学习重点,引导干部职工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截至目前,每周二集中学习共开展了6期,分别有党建知识、社保补助、会计业务、绩效评价等内容,大力提升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内在修养,打造复合型人才

系统推进:按照月度、季度和年度学习计划,系统安排学习内容,分别制定《2025年中阳县财政局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阳县财政局党组、党支部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机制。

二是2025年我局将健全检测反馈机制,每季度召开学习推进会,认真检查学习笔记,总结检验学习成果。截止目前,20251季度学习推进会已顺利召开,股长和在职党员的笔记也全部检查了一轮,全程我们做好了会议记录,相关资料做好整理和归档。

2、主题教育活动不够扎实,部分规定动作没有落到实处。

反馈问题:党史学习教育重理论学习轻实践活动,在解决群众关切的具体问题、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体制机制方面具体措施少,落实有差距;“强党建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能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级签订“强党建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责任书,推动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保障落实措施乏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未讲专题党课,没有充分发挥专题党课用具体案例和个人思考体会推动运用党的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的平台作用;党纪学习教育局限在职干部党员,未对退休干部党员作出学习教育要求,未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应巡察整改方案的要求,二零二五年一开春我局立刻开展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专题党课,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该项已完成整改。

二是制定了《中阳县财政局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2511日起,正式发布施行。

三是针对退休干部党员的学习教育,通过建立离退休党员学习台账,线下集中学习、发放学习书籍,线上宣传学习资料等方式,与离退休党员保持定期沟通,收集离退休党员学习内容的心得及意见,及时跟进学习状态等举措,实现党员教育全覆盖。目前,已做好学习台账、学习资料七次发放到位、收到部分影像资料和学习反馈。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反馈问题:一是理论学习存在短板。不能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中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认识不足,理论学习笔记只有学习,缺少领导强调和安排部署情况。二是意识形态研判不到位。没有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未能将意识形态与财政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并制定了《中阳县财政局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的通知》、《中阳县财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中阳县财政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从制度层面强化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强调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中阳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计划表细化全年的会议、学习、研判报告、频次等;特别是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作为必学内容,不仅做到学习、外加研讨和心得体会,加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认识。截至目前,5月份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2025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已报宣传部。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控制不合理。

反馈问题: 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143104万元,年初动用稳定调节基金39757万元,预算调入后余额为103347万元,调入后余额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16769万元的24.8%

整改情况:2022年我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使得我县稳定调节基金补充量大于使用量。今后,预算编制过程中,我们将更加慎重测算财政收入数额,压缩超收收入规模,使更多的财政资金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4年底,预算稳定调节余额126084万元,2025年预算动用62042万元,调入后余额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相比2023年减少7.8%

5、债券资金运营管理不善。

反馈问题:一是专项债券资金投入项目无收益。2019年至2023年,中阳县施行12个专项债券项目,共投入专项债券资金50244万元。截至202410月底,10个投入运营项目共使用专项债券资金48244万元,投入运营项目无收益或者收益不足以弥补运营成本,无法偿还债券本息,由县财政负担。如,中阳县集中供热项目在投入使用后,2021年至2024年县财政共支付中钢热力有限公司运营补贴7040.51万元。二是一般债券资金闲置2000万元,县财政利息损失181.31万元。20216月县财政局下达中阳县乡村振兴局一般债券资金指标2000万元,用于中阳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拆迁、土地复垦、生态修复项目同年630日县财政全部拨入中阳县扶贫开发股资有限公司。截至202410月,20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仍结余在中阳县扶贫开发股资有限公司账户,县财政三年共支付利息181.2万元、兑付费0.11万元。

二是将闲置一般债券退回国库,并重新安排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债务股于20255月发函《中阳县财政局关于交回项目收益用于偿还2025年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费的函》中财债函20254号),通知使用过专项债券的项目单位,按时交回运营收益,用以偿还2025年到期利息及服务费。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优化专项债券管理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在还本付息方面,对存在偿付资金缺口的,提出“本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方式偿还”,确保按期足额兑付。

二是于20254月发文《中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以前年度一般债券资金项目调整的通知》(中财发〔2025119号),收回以前年度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调整用于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

6、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压缩力度不够。

反馈问题:2023 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转41957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109万元的12.41%。其中县级资金结转下年度15544.79 万元,县财政未进行分类处理,压缩结转资金规模,未将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召开股级以上干部专题会议研究,今后年度执行中,强化预算执行,对项目单位非必要不合理支出坚决不予结转,坚决压减无效、低效、不合理支出,将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资金控制在合理水平。

2024年底,我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5073万元,占公共支出4.10%,未超出规定范围。

7、未按规定动用预备费191.13万元。

反馈问题:2022年中阳县财政局年初预算设置预备费3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172.31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5058.52万元,其中用于预备费使用规定以外的其他支出126.13 万元,具体为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费用14.9万元中阳县交通警大队清障拖车购置费用49.5万元枝柯镇人民政府解决薛小兵房屋占压天然气管道补偿费用28.63万元,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冬季道路融雪剂29.10万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埋场土壤隐患排查报告技术服务费用4万元。 2023年中阳县财政局年初预算设置预备费5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38.53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931.32万元,其中用于预备费使用规定以外的其他支出65万元,具体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生态补水渠开挖修复费用30万元、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经费35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为严格管理预备费的使用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的意见》中财发[2023]215号)文件,明确了预备费的提取和具体的分配方向,为预备费的使用管理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4年我县预备费年初设置4000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全年分配3307万元,实际执行3254万元。全部分配到应急处置工程、安全隐患治理以及年初未能预见的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中。

846.34%的送审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影响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

反馈问题:2021年至2023年县财政局对82个送审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其中自收到建设单位竣工结算相关资料之日起60日内未能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的有38个,占总送审项目总数的46.34%。特别是中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结算审核时间长达9个多月、中阳县城规划区集中供热全覆盖二期审核时间长达14个月、中阳县城规划区集中供热全覆盖一期工程结算审核时间长达20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安排评审流程梳理评审流程,简化不必要环节,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如在审核工程量时,可同时进行单价和费用审核勘查项目时,提前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确保一次勘查完成所有必要工作,避免多次往返。以日报制向县政府报送项目评审进展,按要求时限出具评审结果。

二是争议解决机制评审机构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建立沟通会议制度,及时解决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争议解决流程,对于各方存在的分歧,先由评审小组内部讨论,仍无法解决的,邀请行业专家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裁定。

9、推动特定目标类项目不够,项目执行进度低。

反馈问题: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211959.61万元剔除财政业务股室代编的预算,调整调剂后预算 192103.08万元支出执行155452.71万元,平均预算执行率为80.92%。巡察发现,有48个部门单位14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执行进度低于50%,涉及年初预算56273.73万元,调整调剂后预算33831.4万元,支出5444.72万元,平均进度仅16.09%,其中有79个项目执行进度为0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安排的指导意见》,并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中,加强了预算安排的审核依据,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强化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10、县财政局审核把关不严,工信局虚列支出。

反馈问题:2023630日,中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拨入中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离柳矿区中阳枝柯煤化工新材料园区建设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补偿费10213万元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巡察发现,县财政局把关审核不严,在工信局未提供投资合作协议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将项目结转资金列入工信局并直接支付中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补偿款10213万元。20231214日,中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将该笔资金退回县财政。

整改情况:县财政出台了《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财发[2024]30号)、《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中财发[2024]24号)文件,从一体化系统和支付流程上强化资金支付的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更有效的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

11、县财政承担了应由预算编制单位支付的费用148.89万元。

反馈问题:通过对2019年至2023年中阳县政府投资工程预算评审情况的台账进行检查发现,2020年送审的49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的预算评审核减率大于10%,县财政局未按照规定要求预算编制单位支付评审机构预审费用,而是将送审的预算资料退回进行重新编制,直至将核减率控制到10%以下后,财政又重新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并支付预审费用81.18万元;2021年至2022年送审的92个项目中有20个项目的预算评审核减率大于10%,预算评审费用67.71万元全部由财政支付。

整改情况:《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中政发【202314号)文件出台后,我们严格执行文件中“预算评审核减(增)超过送审金额15%的项目,由预算编制单位自行承担超出15%部分的审核费用;”规定。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及预算编制单位履行付费责任。

12、年初预算不精准,调整预算金额占比高。

反馈问题:2023年除财政业务股室代编的预算外,特定类项目共预算211959.61万元调整预算时调减196个项目共45961.56万元,占比21.68%,其中有22个项目调减500万元以上,共调减38504.37万元,占比18.17%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安排的指导意见》,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提供科学规范的制度依据,切实保障预算项目执行效益。

13、财政局提前提供审核报告,中介机构评审费用得不到保障,对后续开展的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公正性可能会造成影响。

反馈问题:财政局党组在未把应由预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承担的审核费用催缴到位的情况下,即将预算评审报告、结算审核报告提供给预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致使审核费用存在拖欠现象,入选县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评审机构库的中介机构的评审费用未得到保障,对后续开展的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公正性可能会造成影响。如,2023年县财政局对建设单位送审的70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对送审的41个项目进行了结算评审,其中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送审的中阳县凤凰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和中阳县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项目预算核减率分别为 20.04%17.19%,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送审的中阳县二郎坪公园建设项目结算核减率为23.42%。按照《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中政发[2023]14号)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单位科学编制,从严控制高估冒算,对工程预算评审核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15%的,由预算编制单位自行承担超过15%部分的审核费用,对工程结算审核核减率超过20%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核减率超过20%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用。县财政支付应由县政府承担的7.01万元审核费用后,即向预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提供了审核报告,截至目前,应由预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承担的5.28万元超额审核费用仍未支付到位。

整改情况:预算、结算评审费用已经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支付。(预审:体育公园项目测算评审费4.25万元,双方协商支付2万元;托育机构评审费0.24万元,双方协商支付0.24万元;结算:二郎坪公园项目评审费0.79万元)全部完成支付。(支付资料附后)

14、定性、处理会计监督检查反馈问题避重就轻,发挥会计监督职能、防范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成效不明显。

反馈问题:一是问题定性不够准确。20237月对中阳县公安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枝柯派出所修缮工程229776.72元,项目合同签定日期420日,‘三重一大’会议时间为531日,‘三重一大’决策时间晚于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和“单位支付雪亮工程结算审核编制费用9600元,政府采购询价日期为2022813日,而审核编制验收日期87日,政府采购询价日期晚于项目完成日期”等问题。以上两个问题应属于虚假会议和虚假采购,但县财政局出具的《对中阳县公安局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意见》(中财发[2023]182号)定性为“内控制度制定及执行不规范”,问题定性较轻;二是处理处罚不规范。20229月对县农业农村局、金罗中心校2021年及202216月份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和20239月对枝柯镇人民政府、发改局等单位会计监督检查时,发现各单位均存在“账表不一致”的问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的法规进行处理处罚,问题定性与处理处罚形式不匹配;县财政局监督检查报告中涉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进行处理处罚的,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进行处理处罚,并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改正,处罚畸轻。

整改情况:公安局已经对上述两项内容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我局。今后遇到类似问题,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不合规认定,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021-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存在账表不一致问题。2023年以后,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更新应用,单位财务数据、决算数据均由一体化系统导出,账表不一致情况已经不存在。

在今后的会计监督检查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准确认定违法违规事项,加大对问题单位的处理处罚力度,并加强对单位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确保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15、对列入预算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审核不严,超标准拨付项目前期费用,导致财政资金浪费。

反馈问题:巡察抽查发现,财政局在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拨付过程中,未按照国家与山西省相关取费标准上限对建设单位的拨付申请进行严格审核,超标准拨付工程建设前期费用现象严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如:超标准拨付中阳县武家庄镇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单位为住建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4.05万元;超标准拨付中阳县坡底、新庄大型淤地坝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水利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57万元;超标准中阳县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单位为水利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3.47万元;超标准中阳县朱家店益家村南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单位为水利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3.22万元;超标准现代农业产业园木耳基地引水工程(建设单位为水利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0.5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我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五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拨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上述五个项目取费标准符合相应的政策性文件,测算依据充分,且实际支付金额低于测算金额35%-50%。截止2024年底,五个项目已全部按照合同金额授权支付拨付到位,未发现超标准拨付情况。

中阳县武家庄镇区污水处理项目可研费依据山西省建设厅文件关于发布《山西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的通知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经测算武家庄镇区污水处理项目可研费为12万元,折扣率为0.65%202031日主管部门住建局委托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可研编制采购,311日经询比小组公平公正评审后,中标单位为山西盛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7.8万元,合同价为7.8万元。202133日支付项目可研费5万元,2022128日支付项目可研费2.8万元,合计支付武家庄污水处理项目可研费7.8万元,不存在超标准拨付工程建设前期费用的现象,未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二是研究出台《中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安排的指导意见》,严把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审核关。同时将工程类项目的前期费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检查计划,从而不断提高工程类项目前期费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超标准拨付项目前期费用的现象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违规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2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

反馈问题:由于2023年中阳县政府性基金全年完成320万元,且专项债券投入项目无收益,不足以偿还到期的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县财政即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2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用于偿还专项债券利息。

整改情况:2025年预算安排中,根据《中阳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中财发[2024]216号)文件,将专项债务对应的项目收入纳入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并且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我县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预计2200万元,安排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2、工作不严谨,超额安排存量资金302.36万元。

反馈问题:2023年存量资金年初余额121.12万元,本年收回1055.13万元,本年支出1478.61万元,当年结余-302.36万元,存量资金超额安排使用302.36万元,用于支付中阳县2023年干果经济林(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肥料款、上垣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等。

整改情况:我局对存量资金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分析了造成超额安排资金的原因,该项目是由于2023年底未达账项造成的,我们也积极对2023年底的未达账项进行了跟踪催缴,在以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每月底的对账工作,杜绝发生类似的情况。

2024年底,我县暂付款余额为481.91万元,未发生超额安排现象。

3、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反馈问题:落实工作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电话遥控指挥多、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少,满足于坐办公室等申请、听汇报、收报告,缺乏实地了解核实,致使了解基层情况不全面、基本信息掌握不精准、重要任务不落实的问题存在严重。如,2022年对全县126个预算单位中的枝柯镇、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宁乡中心校、府南学校5个单位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检查,抽检率仅为3.97%,对县农业局、金罗中心校2个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抽检率为1.59%2023年对发改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3个单位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检查,抽检率仅2.38%,对县公安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枝柯镇人民政府、中兴数字传媒有限公司6个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抽检率仅4.76%,整体抽检率不高;且对抽检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不实地核实,不督促落实整改责任。2022年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检查时发现农业农村局未经审批出租种子工作管理站门面7间,农业农村局上报的整改方案说明“从202311日起不再对外进行出租出借……向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后将用于局机关档案室、防疫物资库房及业务办公用房”,但截至202411月中旬,种子工作管理站7间门面仍处于租户占用营业状况;2022年进行会计监督检查时发现农业农村局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5条,截至202411月中旬,仍没有全部整改到位。再如,2022年以来,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需要,财政局租赁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10M数字电路48条,每年支付费用14.4万元(3000年),2023年共支出14.4万元,2024年的14.4万元尚未支付。巡察发现,县进修校于20227月机构改革并入教育局后数字电路停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于20227月办公场所搬迁后数字电路停用。二个单位在电路停用后未及时向县财政局报备,县财政局也未实地核实电路使用情况,2023年多支付电路费用6000元。由于年初未向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申请报停电路,2024年又将多支付6000元。先后造成或将造成1.2万元资金的浪费。

整改情况:

一是我单位立即向联通公司发出停止租赁服务并拆除县教育下属的进修校,县交通局下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所业务专线的函,并协调退还相关租赁费用,联通公司承诺在2025年收取租赁费用时予以核减。同时印发了《中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租赁专线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中财2024279号),对全县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专线租赁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今后我们持续加强对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对因转隶、合并、撤销等原因停止使用的业务专线及时通知租赁公司停止服务,并核减相关租赁费用。

二是农业农村局已于202411月底完成整改,现原租户已全部撤离,将此地用作农业农村局防疫物资库房。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填报了《中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自查表》,并将此项工作做作为2025年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出租出借行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是2024年我局制定了《中阳县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要点》、《中阳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阳县财政局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全局13个股室业务,汇总了39个监督事项,重点围绕“四个聚焦”中重大政策资金、民生资金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监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督、预算管理情况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为监督、代理记账机构监管。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线上监督线下监督、检查调研的方式,顺利完成了全年39项监督检查任务。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及财政业务检查,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发挥财会监督成效。

对于农业农村局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书面整改说明的问题。经我局督促,中阳县农业农村局已经提交了新的问题整改说明。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财会监督检查程序,及时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会计监督成效。

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审批程序不严格。

反馈问题:2022年报批报废、调拨固定资产的7个单位中,有5个单位报批的资料不全;2023年报批固定资产报废、调拨的17个单位中,有10个单位报送的资料不全。缺少《中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政办发〔202231号)要求的处置资产公示、实物图片、记账凭证等资料,财政局即下发批复文件。

整改情况:财政局按照巡查要求对2022年处置的资产审批资料进行回头看,对报送资料不全的3家单位进行核实。资料不全的原因是审批资料时,单位留存的资料完整,交给财政的资料不全,对缺失的资料已补充。(其中位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已将公示材料报送至财政局;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缺少技术鉴定意见已交回县财政局;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原煤炭局、采购中心资产整体合并到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未提供实物图片)。

2023年处置的资产审批资料进行回头看,对报送资料不全的10家单位进行核实,原因是审批资料时,有5个单位留存在本单位的资料完整,交给财政局的资料不完整,对不完整的资料已补充。有5个单位提供资料不完整,对不完整的资料已分析原因,2024年审批时严格按照《中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审批。(其中:1、编办缺少的技术鉴定意见报送至财政局;2、审计局缺少的技术鉴定报告报送至财政局;3、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缺少的技术鉴定意见报送至财政局;4、中阳县司法局缺少的公示资料送县财政局;5、县财政局缺少的技术鉴定意见送县财政局;6、中阳县信访局缺少的技术鉴定意见报送至财政局7、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原卫生监督所资产全部划转到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未提供实物图片;8、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原粮食局资产整体划转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未提供实物图片;9、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资产全部划转到中阳县委宣传部; 10、中阳县退役局因工作需要节日慰问消防队,后经县领导批示,审批时未提供公示和实物图片资料)。

5、制度建设工作滞后,选择预算、结算评审机构不均衡。

反馈问题:县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需经县财政局选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预算和结算进行评审。县财政局在选择评审机构时,未通过制度化规范选定程序,导致有的评审机构使用率较高,有的评审机构却从不使用,厚此薄彼现象严重。如,2021年库内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有13个,仅山西中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参与预算评审项目5个,占到当年送审总金额的42.71%15个结算审核项目只选用8个评审机构,有5个评审机构未分配到项目,其中山西鑫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参与结算项目2个,分别占当年送审总金额的23.1%11.16%2022年送审32个结算审核项目,山西鑫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参与结算项目7个,占当年送审总金额的35.59%2023年库内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有15个,其中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智德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参与预算评审项目5个和1个,占当年送审总金额的21.48%0.44%41个结算审核项目仅山西鑫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评审5个,占当年送审总金额的23.78%,而山西科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山西智德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却未分配到项目。

整改情况:印发《中阳县财政局评审入围机构业务委托办法》,遵循“公开透明、随机分配、质量优先、动态调整”的原则,对评审机构均衡管理。

6、主动作为不够,4570.55万元暂付款消化任务未完成。

反馈问题:截止202410月底,县财政总预算和非税收入账面暂付款余额分别为3404.2万元、3266.35万元,合计6670.55万元。其中2018年年底前形成暂付款4570.55万元(财政总预算1304.2万元、非税收入3266.35万元),未完成消化任务。

整改情况:出台《中阳县财政暂付款管理办法》,从管理原则,审批原则,清理办法等方面明确暂付款管理办法。具体清理办法如下:

一是企业借款中,(1)、中阳县益锦焦化厂于20105月以金融危机、资金周转短期为由向县财政借款周转资金1000万元 ,县财政多次催款失败,于20237月对该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经山西省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本院在执行中,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暂无法收回借款。(2)、2008年底市县财政通过年终结算中阳县县财政向中阳钢厂扣款100万元,事由为扣还中阳钢厂向市投资公司借款,县财政多方核实,于2023年、2024年与中阳钢厂、吕梁地区投资公司进一步核对账目发现,地区投资公司各项借款科目下,中阳钢厂及关联单位中阳钢源铁厂均已自行归还本息,未查询到市财政局代扣代还记录,现已向市财政局提出往来款项对账事宜《中阳县财政局关于往来款项对账、调账的请示》(中财发〔2024272号),市财政局正在核实情况。

二是农业局等行政单位借款,与单位多次沟通,送达《中阳县财政局关于清理对外借款的通知》(中财发〔2024224号)以及《中阳县财政局关于往来款项核对账目的函》(中财发〔202538号),农业局扶贫开发投资公司项目投资借款于2025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5618日开庭审理。轻工业局龙山建材安置房借款因该公司关闭,无法偿还。文水县财政局账目核对一致,并于6月中旬还款。山西省中阳公路管理段工程借款因未争取到上级资金未偿还款项。

三是林俊等个人借款,因时间较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未能与其本人及家属取得联系,仍在进一步对接中。

四是通过《中阳县财政局关于查询企业主体是否灭失的函》(中财发〔202537号)向中阳县行政审批局核查企业状态,中阳县餐饮服务公司等注销、未查询到相关企业信息的灭失单位拟将报局务会集体议定。

7、资金管理不严格,支出行为不规范。

反馈问题:一是以拨代支。中阳县财政局2021年、2022 年直接拨付中阳县武家庄镇会计服务中心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1.5万元、2.39万元,而未按照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支付;二是支出劳务费用未扣缴个人所得税。20212022年共支付个人劳务费2.11万元,县财政局作为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调整新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队员之际,已将之前的以拨代支改正为在局机关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支付。

二是及时通知。针对20212022年共支付个人劳务费2.11万元未扣缴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在收到整改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人员需要补缴的金额。

迅速补缴。每日对接需补缴个人所得税人员,确保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税收补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梯次配备、干部考核机制建设有欠缺

反馈问题:一是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梯次配备不合理。年轻干部队伍断层,后备力量不足,干部队伍创新活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干部考核机制不科学,“格式化”问题泛化,缺少结合部门、领域特点的机制设计,未建立适用于不同岗位干部的考核标准,难以用科学的标准衡量每名干部工作的难易度、个人的努力度和实绩的优劣度。

整改情况:一是新招录2公务员已完成考察,预计将于8月正式上岗。于5月初组织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全体财政干部参加,学习各项业务理论和实操,提高了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是修订《中阳县财政局公务员(含参公)职务与职级并行事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在全局印发执行。

2、内设科室设置随意,不符合三定方案精神。

反馈问题:20247月,中共中阳县委办公室、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办等10个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核定县财政局设综合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事业股、会计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财政投资评审股等7个内设机构。实际通过拆分股室职能的方式共设置局办公室、财税系统办公室和机关党办、税政条法股、人教股、财务股、预算股、债务股、国库股、综合股、信息中心、社保股、经建股、农业股、乡村振兴股、会管股、金融股、监察股、绩效评价国资管理股、企业股、采购办、结决算评审中心等21个股室,任命19名股室负责人。

整改情况:已经按照三定方案的精神,重新设置股室。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仍有提升空间。

反馈问题:2019年至20249月共69个月,有29个月没有召开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支部委员会全部为学习传达上级文件、讲话精神和研究纳新党员相关事宜,没有对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等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过研究;2019年至今23个季度有7个季度未讲党课,其中2024年至今未讲党课,且所讲党课重读轻讲,结合个人理解深入浅出分析其精神内涵少,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推动工作落实少,加强理论学习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够;2019年至今有5个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细化出台了《中阳县财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特别在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中,会上除了学习传达上级文件、讲话精神和研究纳新党员相关事宜外,还会重点讨论支部建设、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会议安排部署等事项,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截止目前,今年我们已经陆续开展了一次党课、三次党员大会、五次支委会、五次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内容广、研讨深,保证会议按时、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是针对2024年度党课资料缺失的情况,由于工作人疏忽,导致资料没有提供到位,这次我们已将缺失资料全部附上。

4、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部分组织(民主)生活会有走过场的痕迹。

反馈问题:一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惜情顾面。自我批评着重于讲学习、工作中的表面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不足,批评他人着重于提建议、提希望,批评意见有所保留,或者批评他人概括发言,没有针对每一名党员的实际情况逐一进行,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不明显;二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搞变通,2020年、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合并一起召开,通过民主生活会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及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作用发挥不好;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认真,仅要求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卡片作出自我鉴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未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提出具体评定意见,评议党员“虎头蛇尾”,没有真正发挥民主评议党员的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一月下旬开展,会议严格遵守县委组织部的安排,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做好会前的学习动员、意见征求、谈心谈话等;会中,各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剖析践行案例、开展相互批评、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获得派驻纪检组和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的高度认可;会后,相关同志认真梳理意见、做好资料交接、影像的归档留存。通过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解决矛盾和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示范的引导作用。

二是今年的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在三月下旬开展。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中,同志们秉持实事求是原则,每个人积极的发言,既直面自身问题,又坦诚指出他人不足,做到了开诚布公,不但增进了同志间的相互了解,而且促进了团结协作。在党员测评环节,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学习理论、履行义务、交纳党费、四风建设、八项规定等方面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评为“优秀”的党员有11,评为“合格”的党员有27名,其中有8名党员由于身体不适请假未参会,并对“优秀党员”给予精神奖励,严肃认真、有始有终

5、教育、管理党员未能全覆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反馈问题:未结合退休干部党员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及管理办法和制度,对退休干部党员疏于管理,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缺位,21名退休党员和离职党员参与支部活动少,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中阳县财政局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202511日起,正式发布施行。

二是针对退休干部党员的学习教育,通过建立离退休党员学习台账,线下集中学习、发放学习书籍,线上宣传学习资料等方式,与离退休党员保持定期沟通,收集离退休党员学习内容的心得及意见,及时跟进学习状态等举措,实现党员教育全覆盖。目前,已做好学习台账、学习资料七次发放到位、收到部分影像资料和学习反馈。

三是积极与组织部、老干部局联系,增加慰问频次、积极申请党内关怀,关心离退休党员身体生活;对于满足“光荣在党50周年”条件的老党员,及时上报名额,做好资料的提交,充分调动离退休党员干部参与会议、活动的积极性。去年七月,先后给四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去年九月为退休老干部举行荣退仪式;今年二月份先后慰问了三名生活困难的老党员。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反馈问题:未能充分认识落实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对于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部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如201812月十五届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指出存在“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约2.52亿元未追回”的问题,《中阳县审计局对中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指出“往来款项清理缓慢,长期挂账”的问题,通过整改,截至目前仍有1304.2万元未清理到位。

整改情况:出台《中阳县财政暂付款管理办法》,从管理原则,审批原则,清理办法等方面明确暂付款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企业借款中,(1)、中阳县益锦焦化厂于20105月以金融危机、资金周转短期为由向县财政借款周转资金1000万元 ,县财政多次催款失败,于20237月对该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经山西省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本院在执行中,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暂无法收回借款。(2)、2008年底市县财政通过年终结算中阳县县财政向中阳钢厂扣款100万元,事由为扣还中阳钢厂向市投资公司借款,县财政多方核实,于2023年、2024年与中阳钢厂、吕梁地区投资公司进一步核对账目发现,地区投资公司各项借款科目下,中阳钢厂及关联单位中阳钢源铁厂均已自行归还本息,未查询到市财政局代扣代还记录,现已向市财政局提出往来款项对账事宜《中阳县财政局关于往来款项对账、调账的请示》(中财发〔2024272号),市财政局正在核实情况。

枝柯镇、下枣林乡政府行政单位借款,与单位多次沟通,并送达《中阳县财政局关于清理对外借款的通知》(中财发〔2024224号)以及《中阳县财政局关于往来款项核对账目的函》(中财发〔202538号),单位表明煤矿承包费无结余,暂无力偿还借款,待收回后予以偿还。

2、整改长效机制执行不严格。

反馈问题:201812月十五届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指出财政局支部“政治生活不严肃……”,财政局党组在整改中出台7条制度,用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但在本轮巡察中仍发现“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认真等问题;“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未盘活”和“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等问题在历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被发现提出,财政局党组均进行过相应的整改,但下年度审计报告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中阳县财政局党建工作三级责任体系细则》并且严格遵照细则规定开展党建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从新细化出台了《中阳县财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特别在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中,会上除了学习传达上级文件、讲话精神和研究纳新党员相关事宜外,还会重点讨论支部建设、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会议安排部署等事项,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截止目前,今年我们已经陆续开展了一次党课、三次党员大会、五次支委会、五次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内容广、研讨深,保证会议按时、全面、高质量开展。今年的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在三月下旬开展。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中,同志们秉持实事求是原则,每个人积极的发言,既直面自身问题,又坦诚指出他人不足,做到了开诚布公,不但增进了同志间的相互了解,而且促进了团结协作。在党员测评环节,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学习理论、履行义务、交纳党费、四风建设、八项规定等方面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评为“优秀”的党员有11,评为“合格”的党员有27名,其中有8名党员由于身体不适请假未参会,并对“优秀党员”给予精神奖励,严肃认真、有始有终

二是关于“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在前面问题中做了说明。

三是关于“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未盘活”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底,我们梳理了两年内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及当年预算单位申请不再使用的结余资金,并且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回收清理。

2024年底共收回结余结转资金71143万元,其中:2023年结转资金10376万元、2024年结余资金60767万元。待2025年预算重新安排使用,防止资金闲置沉淀。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推动工作

巡察整改不仅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推动制度完善、提升工作效能的契机。我局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并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清零”。通过分析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修订或新建了一批规章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通过制度执行,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类工作”。将巡察整改与长效机制结合,从根本上杜绝问题反弹,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8-5300608

电子邮箱:zyxczj5300608@163.com

中国共产党中阳县财政局党组

20256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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