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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25 09:39 来源:工信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机构基本信息 

  1、单位简介:中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中阳县商务局、中阳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牌子。 

  2、办公地址:县委大院1号楼3层 

  3、办公电话:0358-5300627 

  4、邮政编码:033400 

  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机构法定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上报和备案。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县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药品储备管理职责,办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及市国内外贸易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及地方性法规;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拟订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 

  (十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 

  (十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九)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二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一)拟订外商投资政策;负责申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投资促进及进出口工作;贯彻国家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负责全县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 

  (二十四)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 

  (二十五)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七)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十八)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九)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三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三十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关制度,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三十二)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县国资局依法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十三)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十四)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三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六)职能转变。 

  加强和改善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供改和综改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营,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好管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三十七)职责分工。 

  1、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2、与县能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能源局承担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三、领导信息 

  张福平: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工信局(商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全面工作。 

  王明明: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系统党委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经济运行、工业节能降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技改扩建项目管理、大数据和信息化工作、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建;牵头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节能等工作;做好局长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群办)、计划财务室、工业信息化股。 

  张小艳: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商贸流通、市场建设、成品油流通监管、对外经贸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商务领域投资项目管理、电子商务;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分管商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建;牵头负责人大政协工作,负责妇女、青年、儿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工作;协调工业园区相关事宜;做好局长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分管商务股、原商业企业、电子商务股。 

  郭唤平: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分管国企国资监督管理、国企国资领域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和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牵头协调指导工信局管理领域企业的党建工作;做好局长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分管国资监督管理股、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室、国有资产室、国有资本运营室)。 

  王志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分管民营经济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中小企业领域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和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牵头协调指导工信局管理领域的综治、信访维稳、法制机关建设、平安建设工作;做好局长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分管民营经济发展促进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室、经济运行监测和管理信息室、技术创新室、电子商务中心(电子商务服务室)]。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群办): 

  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经贸系统党委及局党支部的党务工作和机关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文明创建、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工青妇儿老、档案管理、财务资产、公章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用房、督察督办、应急值守安排、会务、机关卫生、办公用品购置、后勤服务以及随机性工作;组织协调办理深化改革、国家安全、普法执法、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依法治县、人大政协意见提案、禁毒、防火、防汛、防疫等工作。 

  (二)工业信息化股 

  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协助抓好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 

  (三)商务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拍卖、汽车流通、直销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管理政策和法规,组织和指导各类对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协助抓好电子商务中心工作。 

  (四)电子商务股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为开展电商培训、孵化支撑、农产品上行、物流中心及乡村站点建设运营提供服务保障;参与县内电商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及示范企业组织服务工作;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入规入统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监测分析上报、商贸消费升级日常工作,为商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服务。 

  (五)计划财务室 

  职责:负责编报本单位预决算和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及绩效评价;配合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负责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协调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等工作。 

  (六)国企国资监督管理股 

  职责:监督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交易、产权纠纷调处和统计评估等工作,查处流失案件,参与企业改制、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等。 

  (七)民营经济发展促进股 

  职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监测、分析、预测全县民营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民营企业的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 

  五、直属事业单位 

  (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挂电子商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服务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县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的领导下参与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政策。 

  (二)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创业辅导、企业诊断等服务。 

  (三)协助开展全县中小企业的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四)协调联系相关部门促进完善全县中小企业投融资市场,为中小企业上市做好引导服务。 

  (五)指导全县中小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推动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协作配套;为中小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争取扶持政策提供基础性的报批资料。 

  (六)指导、协调、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监测、分析、预测全县中小企业运行情况。 

  (七)承担中心服务的企业的党建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 

  (八)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为全县电商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培训贷款、办证办照等全方位服务。 

  (九)为开展电商培训、孵化支撑、农产品上行、物流中心及乡村站点建设运营提供服务保障;参与县内电商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及示范企业组织服务工作。 

  (十)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入规入统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监测分析上报、商贸消费升级日常工作,为商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服务。 

  (十一)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和信息收集,监测分析规上企业工业经济运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十二)完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宣传国有企业资产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下参与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二)协助县属国有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改革、重组等工作。 

  (三)协助国有企业资产的确认、登记划转、交易、评估、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国有企业人员编制核定和薪酬管理,参与国有企业负责人考察、任免、奖惩等工作。 

  (五)协助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参与企业实施重大投(融)资等事务性工作。 

  (六)协助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等工作。 

  (七)协助县属国有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干部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综治、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完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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