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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2022〕5号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黑木耳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6-17 09:10 来源:农业农村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农发〔20225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黑木耳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现将《黑木耳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37

中阳县黑木耳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黑木耳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管理,根据中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资金分配

第一条 项目资金分配坚持因素法分配和集体议定原则。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各乡镇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资金分配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1. 使用范围及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黑木耳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严格使用资金,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第三条 遵循财政资金预算、审批等一系列制度,按项目要求的范围、标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项目奖补资金。

第四条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到户项目奖补资金须张榜公布,分级公示,做到家喻户晓。

第五条 项目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审计部门要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第六条 申报菌棒数量与种植数量相统一,决不允许出现少购、不购或倒卖菌棒现象,一经发现,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复及《中阳县2022年黑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中办发(20221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一、黑木耳菌棒奖补项目

(一)项目实施流程

1、菌棒种植验收及奖补资金拨付

1)种植户(或合作社)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委召开会议确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乡镇提出实施项目申请;

3)村委、种植户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4)乡镇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

5)乡镇组织实施并公示项目资金;

6)种植户的菌棒入棚吊袋、下地地摆后,乡镇组织验收各种植户的菌棒种植数量,验收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抽验申请,同时提供已验收的相关资料;

7)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抽验;

8)依据乡镇验收、部门抽验结果按0.7棒拨付菌棒奖补资金;

9)项目资金录入系统。

2、废弃菌棒处理后的验收及奖补资金的拨付

1)种植户(或合作社)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废弃菌棒,处理完毕后及时申请乡镇组织验收;

2)乡镇接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抽验申请,并提供已验收的相关资料;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分局中阳分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抽验;

4)依据乡镇验收、部门抽验结果按0.2棒拨付菌棒奖补资金;

5)项目资金录入系统。

(二)申请菌棒奖补资金需提供的资料

1、乡镇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奖补资金申请(后附:乡镇以正式文件出具的验收报告、验收表、验收汇总表、乡镇组织验收后的公示);

2、乡镇以正式文件向农业农村局提交抽验申请;

3、县农业农村局抽验表;

4、一卡通资料(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乡镇汇总表、XXX乡镇XXX奖补财政补贴发放花名册、中阳县乡镇XXX奖补项目公示);

5益农带农增收依据(农户收入依据以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凭证为准,村集体经济增收以收入收据或银行回单为准);

6、收据(种植户给村委收据、村委给乡镇收据、乡镇给农业农村局收据)。

二、黑木耳新建大棚奖补项目

  1. 项目实施流程

1、龙头企业、种植户(或合作社)向村委提出大棚建设申请;

2、村委召开会议确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实施项目申请;

3、村委、龙头企业、种植户(或合作社)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4、乡镇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

5、乡镇组织实施并公示项目资金;

6、大棚建设完毕且菌棒入棚吊袋后,乡镇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

7、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会同乡镇联合验收;

8、依据验收结果4800棚(按8000亩折算标准拨付大棚奖补资金;

9、项目资金录入系统。

(二)申请大棚奖补资金需提供的资料

1、乡镇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奖补资金申请;

2、乡镇以正式文件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

3、县农业农村局验收表;

4、种植户提供一卡通资料(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乡镇汇总表、XXX乡镇XXX奖补财政补贴发放花名册、中阳县乡镇XXX奖补项目公示),合作社、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帐户、开户行;

5益农带农增收依据(农户收入依据以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支付形式的凭证为准,均需本人签字确认;村集体经济增收以收入收据或银行回单为准);

6、收据(种植户、合作社给村委收据、村委给乡镇收据、乡镇给农业农村局收据,企业给农业农村局收据)。

三、黑木耳种植银行贷款贴息奖补项目

菌棒贷款利息先由贷款人自行支付。种植户申请贴息奖补需提供购买菌棒合同、贷款合同、乡镇验收报告、利息支付明细等,经乡镇审核盖章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乡镇提供的相关资料给予种植户贷款利息的50%予以奖补(种植户为未解除风险的监测户,县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时限不超过8个月,8个月以外的黑木耳菌棒贷款利息一律不予贴息奖补。

四、黑木耳种植菌棒入保奖补项目

菌棒每棒保费为0.22棒,县财政按保费的70%予以奖补(即0.154棒)。保险公司需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保费奖补资金申请,同时提供与种植户签订的入保合同、保险单、承保清单等相关资料,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无误后予以奖补。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八条 乡镇是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报送县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由县主管部门提请县政府批复后实施。

第九条 乡镇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产生效益、施工单位、完成期限等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要全程留痕。

第十条 乡村两级签订项目建设奖补资金使用承诺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高效。县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查,推动项目保质保量完工,取得实效。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要对照县政府项目批复文件要求,逐项进行,不留死角,做到资金项目对应,报账资料完备,项目建设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 菌棒奖补项目验收需各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各基地验收表需种植户或项目负责人、乡镇验收人员、乡镇分管领导签字确认,验收汇总表需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确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在此基础上进行抽验、审核,抽验比例不少于各基地菌棒种植总数的30%;大棚奖补项目由各乡镇与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验收。

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实行阳光作业,验收结果公示不少于七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 项目绩效

第十四条 项目必须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结合。黑木耳种植4万棒(或2棚)以上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大户,每种植1万棒需带动本县农户或村集体经济增收不少于2000(农户收入依据以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或收据或微信支付凭证等为准,均需本人签字确认,村集体经济增收以收据或银行回单为准),少于2000元的按填平补齐的办法在菌棒奖补资金中扣除。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应当带动本县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

第十六条 项目需通过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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