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常态化帮扶,切实发挥 “雨露计划” 教育助学帮扶作用,有效减轻困难家庭就学负担,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6]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为抓手,坚持精准识别、精准资助、规范管理、全面覆盖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精准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需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就学子女,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帮扶实效。
二、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资助对象
本学年资助对象为我县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需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且在 2025—2026 学年就读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职(专科)、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学生)。
(二)相关政策规定
1、2026年按规定退出帮扶范围的家庭,其符合条件的子女本学年正常享受资助政策。
2、以往年度已消除返贫风险且已纳入资助范围的学生,持续资助至当前学籍学段毕业。
(三)资助标准
按学制执行,每生每年发放助学补助 3000 元。
三、资助程序
(一)名单导出。县农业农村局登录“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批量导出本地相关学生信息。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名单,由县农业农村局从“信息系统”中筛查核实并进行标注后形成名单。
(二)县级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对导出的符合补助的学生信息,逐人审核,筛选学籍异常不符合条件学生(未在校、已毕业、休学、开除、退学、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学籍、重复入学等)并在名单中剔除,系统中未标注学籍信息的默认为有学籍。
(三)乡级复审。县农业农村局将筛选后生成的拟补助学生名单分解至各乡(镇),核对信息并组织申报、资格审核、公示公告等工作。对有申请条件但未自行申请的学生,各乡(镇)、村应主动联系告知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进行申请。乡镇审核学生受助资格后,将学生受助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并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
(四)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汇总上报的学生资料审核完毕后生成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资助名单并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资助信息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系统。(附件2)。
四、申请资料
1、2025—2026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1)
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管理网站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原件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受资助家庭中阳农村信用社卡(注明卡户名)及开卡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于一页。
五、补报程序
针对学生符合资助条件但因其它原因导致漏报的情况,可进行补报,资助程序同上,各乡镇负责汇总报送补报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要对补报程序严格把关,全权负责,留存资料,归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把识别关口,做到精准资助。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组织责成专人负责,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作用,严格按照政策界定资助范围,认真开展摸排审核,严禁漏报、错报、虚报,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真正实现应助尽助。
(二)规范工作流程,实行全程留痕。严格按照摸排、审核、公示、发放、归档全流程开展工作,各环节资料完整齐备、程序合规规范,做到有据可查、全程可追溯。
(三)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雨露计划” 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补助资金。对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动态管理,推进常态帮扶。建立资助对象动态跟踪机制,持续监测学生就学及家庭帮扶状态,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后续资助,推动 “雨露计划” 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推进缓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
1.2025—2026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
2.2025—2026学年雨露计划审核及资助金拨付流程图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