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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 和消防器材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6-02 10:02 来源:中阳县市场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市监字〔2023〕40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中阳县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和消防器材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执法队

现将《中阳县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和消防器材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中阳县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和消防器材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我市火灾等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中阳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安委字20232号)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县局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用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和消防器材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全面掌握我县在用高层建筑电梯的数量、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明确各方责任,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电梯使用管理水平,规范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行为,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切实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让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排查消防器材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把隐患问题闭环管理。

二、组织领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全县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和消防器材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县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局各党组成员担任,成员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执法队的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特设股,具体负责全县整治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执法队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切实加强整治行动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

四、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在用电梯,重点是居民小区、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体育场馆、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场所、景区、商场、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场所的高层建筑在用电梯以及消防器材的经营单位。

五、整治内容

(一)全面摸底在用高层建筑电梯基本状况。各市场监管所排查辖区内在用高层建筑电梯底数,建立设备台账,摸清在用高层建筑电梯管理、使用和维保责任单位,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等情况

(二)深入排查在用高层建筑电梯运行状况。重点检查在用高层建筑电梯紧急照明、报警装置等功能,电梯办理使用登记并按时检验,使用单位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及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维保单位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及接到求援信息后能否及时救援等情况。

(三)严格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应切实肩负起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要对电梯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日常巡查并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强化对高层建筑电梯的门夹人保护、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保洁、外卖、送水等人员乘梯行为管理,强化电梯使用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不得故意阻挡层门关闭。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要求的频次和项目内容,制定维保计划和方案,开展维护保养并填写维保记录和故障维修记录;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电梯困人故障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发现严重危及电梯使用安全的情形,书面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提出停止使用电梯的意见,配合电梯使用单位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四)强化在用高层建筑电梯检验检测把关。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强化电梯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责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高层建筑电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项目覆盖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公正、容观并及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对高层建筑电梯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五)全面排查检查消防器材经营单位。

六、整治方式

全县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和消防器材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自查自改、监督检查、整治整改一体贯通,不分步骤,一体推进。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实际研究细化整治行动方案,督促辖区内在用高层建筑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立即开展对辖区内在用高层建筑电梯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县局领导组,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排查整治行动结束要及时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执法队要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主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执法队要细化具体措施,实行对表检查、对标整治,对高层建筑电梯安全和消防器材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坚决做到闭环整改。严厉查处安全责任不落实、违规作业、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对排查出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顶格处罚,坚决做到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

(三)广泛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当地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排查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充分发挥群众投诉举报、社会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市场监管所请于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及《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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