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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8-17 15:54 来源: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市监字〔2023〕57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

关于印发《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股、执法队

现将《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着装,树立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山西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山西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配发执法服装的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穿着制式服装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制式服装包括常服、执勤服、夏装制式衬衣、单裤、裙子、防寒服、制式帽和制式皮鞋等。标志包括帽徽、臂章、肩章、胸徽、胸号、领带、腰带等。

第四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着制式服装。在执法活动外的日常工作和学习时,可以根据需要着制式服装。

执法人员参加宣誓、检阅、重大会议等集体活动时,应当着常服。

第五条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着装整洁、规范统一。

第六条制式服装按照下列要求着装:

(一)着常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配套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系制式领带,佩戴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号。

(二)着执勤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佩戴套式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三)着夏装时,穿配套制式裤子或裙子,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不系领带,佩戴软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四)着冬季防寒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佩戴套式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五)着制式皮鞋时,男性执法人员配穿深色袜,女性执法人员配穿肤色袜。

(六)佩戴制式帽时,男性执法人员大檐帽的帽檐饰带应保持水平,前缘与眉同高;女性执法人员卷檐帽的帽檐前缘应略向上倾。

除在办公区、特殊防护措施等其他不宜戴帽的情形外,应当佩戴制式帽。

第七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不同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执法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不得歪戴檐帽,不得披衣、敞怀,非工作需要不得挽袖、卷裤腿。

(四)不得赤脚穿鞋,不得穿旅游鞋、拖鞋、露趾凉鞋等。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怪异发型;男性人员不得留长发,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化浓妆。

(六)不得佩戴有色眼镜,因工作需要或眼部疾病的除外。

(七)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公共餐饮场所和购物场所。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或不宜着制式服装:

(一)非工作时间的(因公开展执法活动的除外)

(二)执法人员已退休、辞职或调离市场监管部门的

(三)执法人员被借用的(从事非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

(四)执法人员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的

(五)进行暗查暗访或执行特殊工作任务不宜着装的

(六)女性执法人员因怀孕不宜着装的;

(七)其他不得或不宜着装的情形。

第九条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在同一场所同时开展执法活动的,应当穿着相同季节款式的制式服装。

第十条原则上每年5月至9月应当着夏装,11月至次年3月应当着常服或冬执勤服,年度其余时间应当着常服或春秋执勤服。  

可以根据当地季节、气候、温度变化情况,统一规定季节换装时间。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制式服装及标志,不得变卖、仿制制式服装和标志,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赠)予非执法人员。

第十二条执法人员辞职、调离或者被辞退、开除的,应当交回所有制式服装和标志。退休的,应当交回所有标志。

第十三条各股、所、队负责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着装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本规定着装的执法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对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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