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监所、执法队、药械股、药品经营企业:
为保证药品经营企业所经营药品的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人员与培训
(一)人员健康管理
1.药店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包括质量管理、验收、养护、销售等岗位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2.凡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3.发现员工身体不适,可能影响药品质量时,应及时安排其离岗检查,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方可重新上岗。
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药品法律法规、质量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2.培训方式可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题讲座、现场演示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结果等信息,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