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监所、执法队、药械股、药品经营企业:
为保证药品经营企业所经营药品的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设施与设备
(一)营业场所与仓库设施
1.药店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2.营业场所和仓库应配备必要的陈列设备和储存设备,如货架、货柜、温湿度调控设备、防虫防鼠设备等,确保药品陈列和储存符合要求。
3.仓库应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等专用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识,防止药品混淆和差错。
(二)设备管理
1.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使用情况、维修保养记录等信息。
3.对温湿度调控设备、计量器具等需定期校准的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确保设备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