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社发〔2022〕89号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关于招聘农村公益性岗位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人员:
现将《关于招聘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招聘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关于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脱贫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厅函〔2022〕413号)精神,切实推动我县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安置群众稳定就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发8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
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安置群众中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和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市场化难以就业的劳动力。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共开发80个公益性岗位,主要岗位是防疫、防火、保洁、保安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全县6个乡镇各开发5个,共30个。
2.升辉安置点开发20个,友盛安置点开发10个,西坡、弓阳、河底、石朋头、福禄峪5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各4个,共50个。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工作责任心;
2.具有我县户籍的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安置群众中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和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市场化难以就业的劳动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我县当前最低工资为1630元/月),并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岗位(9月9日前)
各乡镇按下达的公益性岗位计划,分解具体岗位,要明确具体岗位类别、每个岗位数量。升辉、友盛安置点由宁乡镇负责,西坡安置点由金罗镇负责,弓阳、河底安置点由暖泉镇负责,石朋头安置点由下枣林乡负责,福禄峪安置点由武家庄镇负责。各乡镇研究确定岗位后,填报《中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明细表》,于9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回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审核后反馈各乡镇。
(二)报名通知(9月20日前)
乡镇将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及时发布到村,通知有报名意向的劳动力,按岗位开发所在乡镇报名;各乡镇自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岗位确定(9月22日前)
报名结束后,由乡镇结合实际,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确定公益性岗位要严格按照条件要求,优先录用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安置群众中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和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市场化难以就业的劳动力,重点解决上述人员中收入增幅低、“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等。
(四)公示与备案(9月23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后,于9月23日中午前以正式文件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汇总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签约到岗(10月8日前)
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一年,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考核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防止虚设岗位、变相发钱,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和日常出勤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每季度末,各乡镇向县人社局报告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考核结果和上岗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的依据;一个聘期结束后,由各乡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续聘的依据。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如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范淑平 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武文忠 县人社局副局长
岳海明 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彦峰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苗苗 宁乡镇副镇长
范志勇 金罗镇副镇长
朱国兵 暖泉镇副镇长
高少博 枝柯镇组织委员
王福海 武家庄镇副镇长
刘 琴 下枣林乡副乡长
赵渝娟 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武鹤婷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场招聘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