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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 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20 16:08 来源:中阳县水利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水发〔2019〕12号 

    

  中阳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水管站、局属各股室站、陈家湾水库管理处: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水利局对全县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执法。  

  二、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安全生产生产领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阳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具体化,为促进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执法保障。  

  三、工作目标  

  (一)全年对淤地坝(水库)检查不少于20次,对在建水利工程检查不少于20次,对河道安全检查不少于20次,对水产品养殖不少于20次,其它领域(水产品养殖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12次。  

  (二)隐患到期复查率达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处理率达100%。  

  (三)执法检查中程序合法、法律文书使用规范。  

  (四)执行县政府规定,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事前处罚任务。  

  四、基本情况分析  

  (一)监管执法对象分析

  1.重点监管对象。全县72座大中型淤地坝及陈家湾水库。  

  2.一般监管对象:小型水利工程(包括旱井、旱窑、水池等)及小型水保工程(包括小型淤地坝及谷坊)。  

  (二)执法能力分析

  局安全生产办公室除有计划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外,还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承担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3.承担组织协调打击有关非法生产工作;  

  4.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职责;  

  5.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执法检查安排 

  (一)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情况。 

  (二)执法检查程序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相关程序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履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强制措施、责令整改、整改复查、报告函告、处罚等职责和程序。  

  (三)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管行业就管安全的工作制度。  

  (四)执法检查时间、对象安排  

  每月具体检查时间由局安全办按照月计划组织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复查,并规范填制文书。  

  局主要领导每月参与安全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月参与安全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安监办负责人每月参与安全执法检查不少于5次,上述人员参与安全执法检查由其主动与局安全生产办联系。  

  六、工作要求  

  (一)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执法计划执行,确保检查次数、检查程序、检查内容、隐患复查、违法处理“五到位”  

  (二)每月月末将计划完成的情况提交说明,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承担因检查不到位、执法不当等带来的不利后果。  

  (四)注重检查执法经验总结,不断优化检查内容和执法艺术,切忌暴力执法,做到执法检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规范检查执法文书。局安全生产办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  

  (六)按时上报监管执法信息。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将日常检查情况形成台帐保存。  

  (七)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加强事前控制,提前防范事故。要不定期排查治理各生经营单主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中阳县水利局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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