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旅发[2025]5号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整治“黑导游”及强制消费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存在的“黑导游”及强制消费等乱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通过打击“黑导游”及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环境,增强游客消费信心,保护正规旅游企业利益,推动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维护地区旅游形象,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转型。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资质的“黑导游”。
2.通过威胁、诱导等手段强制游客购物或消费的导游及旅行社。
3.与不法商家勾结,收取回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区域
1.我县旅游景区、游客集中区域。
2.低价旅行团、“零负团费”团队等高风险旅游产品。
三、工作举措
(一)增加执法力度和景区暗访力度,加大对黑导游的打击力度和惩罚力。
(二)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加强导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建立公开的导游从业人员台账;开展常态化的导游从业人员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服务礼仪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并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导游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记录导游从业记录和违规行为对导游信用进行评价,并将结果公示。
(三)提高游客自我保护意识。在各大景区醒目位置悬挂游客旅游告知牌,加强对游客的教育,提高游客对正规导游身份和资质的认识教育游客不信任“黑导游”的承诺和诱导,并提醒游客关注并举报“黑导游”行为。建设游客投诉渠道,方便游客进行投诉,及时处理投诉。(投诉电话:0358-5300551)
四、宣传教育
(一)游客引导
在景区、酒店等场所张贴警示标语,发布“防骗指南”,增强游客维权意识。
(二)行业培训
组织旅行社、导游开展法治教育,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黑导游”及强制消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二)严格执法监管,加大暗访巡查和处罚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提升游客防范意识和行业法治观念;
(四)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共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格局。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