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乡振发[2023]13号
中阳县乡村振兴局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定中阳县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就业帮扶车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巩固衔接办[2022]1号)和《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02号)的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吸纳动脱贫户、监测户、易地搬迁劳动力5人以上就近就地就业的,可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经中阳县鑫和种养专业合作社、中阳县锐智种养家庭农场、中阳县欣欣机械农牧专业合作社三家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实地核查,同意以上三家经营主体认定为中阳县就业帮扶车间。
中阳县乡村振兴局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