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全面践行山西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扎实推进全县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县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起草了《中阳县2025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阳县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2025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吕梁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吕梁市2025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吕能源清洁发〔2025〕36号)的目标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双碳目标为指引,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煤炭消费增量,有序实施减量替代,扎实推进全县2025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5年,全县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80万吨以内。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4万吨以内。
各乡镇目标: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严格落实本方案提出的控制目标,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严格落实本方案提出的控制目标(见附件1)。
行业目标: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三大重点行业煤炭消费严格落实本方案提出的控制目标(见附件2)。
企业目标:2024年度煤炭消费量10万吨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本方案提出的控制目标(见附件3)。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耗煤项目管理
1.严格控制耗煤项目准入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重点耗煤项目准入条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煤电、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执行,原则上不新增产能。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2.落实煤炭消费替代要求
新(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能源规〔2023〕5号)文件要求,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并在煤炭替代源所在区域报备。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3.实施耗煤项目分类管理
完善并动态更新耗煤项目清单,统计耗煤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设地址、建设状态、手续办理、耗煤设备参数、煤炭消费等情况,并区分燃料用煤与原料用煤。实施耗煤项目分类管理,优先发电、供热等涉及民生的项目用煤。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二)严控重点行业用煤
4.深化煤电节能减煤
中钰电厂要加强运营管理水平,强化入炉煤质管理,提高供热效率。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得超过300克标准煤/千瓦时。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5.严控焦化行业用煤
严格执行市场化交易的焦化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推动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平稳有序实现产能衔接。加快推进福裕焦化125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鼓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广已建成的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的机焦炉采用焦炉智能加热系统、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上升管余热回收、烟道气余热回收、初冷器余热回收等技术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鼓励企业应用自动化配煤技术,优化配煤结构,实施用煤精细化管理,降低吨焦煤耗,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焦化行业能耗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落实
6.严控黑色金属行业用煤
黑色金属行业严格落实国家、省粗钢产量总量调控要求,严禁新增或变相新增钢铁产能。鼓励中钢公司实施装备大型化改造、100吨以下转炉(电炉)等限制类工艺装备淘汰退出。有序引导长流程钢铁企业适度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鼓励开展非高炉炼铁、氢冶金等技术攻关。推进钢铁企业优化高炉炉料结构,提高高炉富氧率,提高余能回收利用效率,推动企业采用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等技术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力争2025年吨钢综合能耗下降2千克标准煤/吨。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7.严控水泥行业用煤
巩固提升山西桃园东义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回转窑余热发电、高效篦式冷却机改造、集成模块化窑衬节能技术、带分级燃烧的低阻预热器系统、节能粉磨设备等节能改造成果。鼓励企业提高水泥产品中的高炉矿渣、粉煤灰、冶炼渣、城市污泥等固体废物的比例,降低熟料比例,减少熟料生产能耗。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料,支持生物质燃料等可燃废弃物替代燃煤,力争到2025年底,水泥行业超越基准水平,争取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落实
(三)提升清洁能源替代水平
8.增强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
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光伏项目,谋划西山片区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建设,高效开发闲置屋顶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积极推动山西国能绿洲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县下枣林40MW分散式风电、中阳县汇合新能源100MW分散式风电、中阳县驭风行动下枣林乡50MW风电、山西兴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县100MW风力发电、中阳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下枣林100MW分散式风电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全县总装机规模达458MW。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落实
9.强化非常规天然气供应能力
加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非常规天然气产量2025年力争突破230万立方米。有序推进输气管网建设,积极推动中阳县内的先导试验产能建设,计划实施中8-6井组(1口水平井、6口定向井)的压裂投产工作,完成相应的投产及配套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落实
10.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推动清洁电力在终端直接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推广应用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实施燃料清洁替代。积极拓展天然气终端利用市场,鼓励氧化铝及深精加工、陶瓷、耐火、冶金等工业领域推广应用燃气,减少煤炭消费。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地电中阳分公司、县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提升散煤治理水平
11.实施燃煤设施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闭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依法依规保障电力用煤,有序推进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燃煤锅炉散煤替代。推进实施动态清零。对未达标排放的各类锅炉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运行;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完成热源替代。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散煤基本清零,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基本淘汰。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配合落实
12.巩固清洁取暖成果
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确保清洁取暖运行有人管、支持政策有延续、供暖安全有保障、散煤不复烧。依据《山西省2022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以居民信息、取暖路径、设备选型、用能需求、补贴政策、运行维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我县清洁取暖管理系统,鉴长治、运城等市经验做法,逐步实现台账管理电子化、信息化。坚持稳步新增,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妥有序实施新增清洁供暖改造,严禁路径不合适、设施不配套、资金不匹配、安全没保障而实施改造。坚持把供暖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暖季前要对供热机组、供热管网、供暖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好应急预案。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清洁供暖设施。在偏远地区、清洁取暖改造难度大的地区,采取清洁煤供应等取暖方式。
责任单位:县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落实
13.强化散煤管控力度
不断巩固“禁煤区”成果,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行为,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做好洁净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配合落实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县直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调度任务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健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重大事项议事机制,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有序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
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将相关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业严格落实减煤措施,推动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监测预警
定期调度各乡镇、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数据。按照年度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开展煤炭消费形势研判,按季发布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晴雨表”。督促发布红色预警、橙色预警的乡镇、行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制定煤炭消费监测预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核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已纳入县级年度重点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对目标进度滞后、落实措施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强化业务指导。
(五)开展宣传引导
各单位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减煤降碳的良好氛围。引导能源消费单位特别是煤炭消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鼓励开展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推动工作理念转变和管理创新。
附件:1.2025年各乡镇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2.2025年煤炭消费重点行业控制目标
3.2025年煤炭消费规模以上工业重点企业
控制目标
附件1:
2025年各乡镇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单位:万吨
序号 | 县(市、区) | 2025全社会目标 | |
1 | 宁乡镇 | 211 | |
2 | 金罗镇 | 136 | |
3 | 枝柯镇 | 18 | |
4 | 暖泉镇 | 4 | |
5 | 下枣林乡 | 2 | |
6 | 武家庄镇 | 2 | |
7 | 调控指标 | 7 | |
合计 | 380 |
附件2:
2025年煤炭消费重点行业控制目标
单位:万吨
序号 | 行业类别 | 2025年目标 | |
1 |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120 | |
2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8 | |
3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206 | |
合 计 | 354 |
附件3:
2025年煤炭消费规模以上工业重点企业控制目标
单位:万吨
序号 | 乡镇 | 企业名称 | 2025年目标 |
1 | 宁乡镇 |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 206 |
2 | 金罗镇 | 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 (一期) | 120 |
3 | 枝柯镇 | 山西桃园东义水泥有限公司 | 11 |
合 计 | 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