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县教育科技局 > 部门文件

中教函〔2023〕89号  中阳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中阳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8-11 09:04 来源:中阳县教育科技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教函〔2023〕89号

中阳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中阳县

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

现将《中阳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8月11日

中阳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

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吕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吕教发[2023]10号)等法律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循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管理原则。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在县教科局的指导下,统筹推进区域内学校、户籍学龄人口与随迁子女、一般群体与特殊群体、招生入学与学籍管理等工作,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认真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与服务片区范围,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初中3年内、小学6年内只能享有1个学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分配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入学后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四)坚持举措规范有序原则。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平台、网上报名、同步招生。建立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管,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五)坚持控辍保学原则。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和“六包一”制度,做好控辍保学联防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初中学籍注册截止后(9月25日前),小学学校要向县局报告未被录取毕业生去向,初中学校要报告已分配未报到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六)坚持阳光诚信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招生规则,畅通受理渠道,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招生秩序,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中阳县小学学校入学就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阳县户籍;

2.具有中阳县辖区幼儿园学籍;

3.具有中阳县居住证(截止2023年5月1日)或其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中

小学毕业生在中阳县初中学校入学就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阳县户籍;

2.具有中阳县小学学籍;

3.具有中阳县辖区居住证(截止2023年5月1日)或其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不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四、工作流程

(一)信息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申请在中阳县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按县教育科技局公布的入学信息登记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扫描中阳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二维码,登录“中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录入。家长可自行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就近到信息登记服务点进行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将对登记的户籍、居住证、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验证和比对,验证通过的方可注册和完成信息登记。

(二)信息审核

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携带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户籍、房产、居住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点审核证件,过期后果自负。必要时需去家中进行现场核实。核实证件的服务点与孩子将来就读学校没有必然联系。

(三)公布计划

1.招生计划

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结合办学条件、生源数量、审批轨制,确定中小学招生计划。各学校不得随意变更轨制或超计划招生。

2.片区划分

按照“尊重历史、合理划分、相对就近”的原则,综合学校分布、办学规模、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分布状况、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组等合理划定中小学服务片区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录取方式

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采取“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录取,按照片区、批次依次录取。系统将分批次向报名登记家长(监护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预录信息(家长务必在招生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第一批次: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备划定片区内户主为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户口;

2.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名下的固定房产证件、购房合同、水费、电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具备以下一个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划定片区户主为法定监护人或个人的户口;

 2.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同一个户口簿上。

第三批次:具备划定片区内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固定房产证、购房合同以及近一年的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等证明材料。

第四批次:具有划定片区内法定监护人名下的租赁房屋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等合法证明。

第五批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以上逐批次录取,直至产生电脑摇号录满计划数截止,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当空余计划与报名人数相近时,可全部予以录取,并在需要时相应调整轨制。所有经电脑摇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科技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填报乡镇学校的,由乡镇学校自主审核录取,确保“应招尽招”。

(五)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就读。各中小学要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对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按相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拆迁搬迁子女入学。改造拆迁户,原则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居住地入学有困难的,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易地搬迁户子女,在政府统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与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对待;非政府统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视片区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以残联备案的名册为依据,零拒绝、全覆盖分类入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

4.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入学。乡镇中心校主动联系社区(村、居委)做好父母外出务工情况、监护人变化情况登记;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关爱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全部入学。

5.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儿童少年入学。由乡镇中心校负责摸清具体情况,建立台账,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杜绝因贫失学或辍学。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各中小学要牢固树立“孩子的事一刻耽误不得”“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开而有质量的教育”理念,持续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开学流程

1.新生报到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学校公布录取新生花名。监护人收到由“中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新生报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通知要求去相应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2.均衡编班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需按照“学生随机编班、教师抽签带班”的要求,实行随机均衡编班。

3.按时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按照“中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入学通知要求,按时入学入班就读。开学未报到入学的学生和请假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当天向县教育科技局报送具体名单,由县教育科技局进行审定。

4.建立学籍

学生学籍以学校为单位,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以“中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录取名单为准,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未通过平台录取的学生,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各学校必须从严执行县局下达的轨制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轨制和计划招生,起始年级要从严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六年内不超过50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三年内不超过55人。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的重要抓手。各中小学也要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制定入学招生办法,细化具体措施,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

(二)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县政府网站、中阳融媒体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报名条件、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电脑摇号派位、随机均衡编班全程录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和家长代表全程监督。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也要诚实守信,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登记虚假信息等投机取巧行为,自觉遵守相关招生政策,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咨询点、家长接待室等多种方式,向家长充分、细致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要通过举办家长报告会,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引导家长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消除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招生工作平安稳定。

(四)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招生入学环节,入学信息登记、证件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确需现场提交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疏导分流工作,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禁招收未在招生平台登记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不得拒绝接收电脑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招收非起始年级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特长班,更不得举办各种实验班和初中补习班。严禁招收借读班。按照同时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在本校三年、学校服务区内生源的标准审核定向生资格。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六)压实工作责任。校长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查处弄虚作假、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七)强化监督管理。按照“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问责”的原则,县教育科技局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成立招生工作督导组,对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及我县招生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咨询电话:0358-5300096

举报电话:0358-5300506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

1.中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wps

2.中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配表.wps

3.中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片区划分.wps

4.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人学工作 “十项严禁”.wps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