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然资发〔2021〕128号
中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紧急通知
为深刻汲取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12.15”案件的教训,根据《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紧急通知》(吕自然资函〔2021〕780号)以及《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自然资办发〔2021〕275号)精神,确保我县矿产资源秩序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打击私挖盗采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超层越界等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决杜绝私挖盗采死灰复燃,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私挖盗采高压态势,确保我县不发生因非法违法采矿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及北京冬奥会等重要活动期间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安全稳定。
二、立即行动
各基层所及相关股室立即行动起来,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区域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结合日常巡查监管情况,做到逐村、逐沟、逐矿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盲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全域排查到位。要对摸底排查的情况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同时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渐核实,发动社会公众监督举报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形成非法违法采矿人人喊打、无所遁形的势头。
明确重点
重点对以下四类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对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僻存在露头煤(矿)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和严厉打击。
四、组织领导
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此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建平 局 长
副组长:高林宝 副局长
李金召:副局长
成 员:各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股,办公室主任由杨志青同志兼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摸排。各基层所要集中时间和力量,组织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不漏一村、一沟、一矿。要结合近部下发的矿产卫片图斑、信访举报及历史上易发、频发的重点区域要加大突击检查频次。要对排查摸底的情况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
(二)严厉打击。发现违法非法采矿行为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和有关规定对非法违法采矿矿井、坑口和采掘现场进行关闭取缔,同时向局汇报。
(三)加强配合。要与乡镇、公安、应急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对非法盗采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非法采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督导
各所及相关股室要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县局将派专人进行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和突查暗访的方式,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落实监管职责不力、工作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绝不姑息。
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