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然资发〔2021〕142号
中阳县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按照《中阳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中办发〔2022〕5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整改治理一批安全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启动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各股、所结合岗位实际,对应制定工作计划,按照日报(附件2)、周报(附件3)建立工作台账。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2月15)。各股、所要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要规范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措施清单、目标清单。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2月16日-3月底)。各股、所要将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专项行动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要针对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健全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一)排查对象:全县各类正常生产的煤矿、非煤企业、关闭矿、资源整合遗留的非煤露天矿山企业、非法开采重点监管区域以及历史上的事故多发区、易发区、叠发区等“三个重点”及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职责分工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分管领导:高林宝 副局长
牵头股室:史进平 地质勘查储量股股长
责任单位:各自然资源中心所
主要任务:
(1)对所属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干线、采煤沉陷区、人为因素削坡等区域,对“崖上居”和“坡下居”的高陡边坡居民、施工工棚、临时工棚及旅游景区进行拉网式排查;
(2)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和治理;设置警示标志和撤人线路,并督促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
(3)加大巡查频率,每日报送巡查情况,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
(4)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完善隐患点资料。即:建立一个户口(在每一个隐患点建立一个户口资料,登记在册)、制定一个预案(做到一个隐患点一个预案)、下发一份告知书(将隐患情况、防治措施、责任单位以告知书形式填写,加盖公章发给责任单位,落实主任主体)、发一份工作明白卡(将明白卡发到地灾隐患点监测人员,让其熟悉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发一份避险明白卡(将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群众手中,让群众了解基本的识灾、防灾、避灾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一次避险演练(力求通过演练让受威胁群众熟悉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险场所)。
2.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分管领导:李金召 副局长
牵头股室:杨志青 监察股股长
责任单位:各自然资源中心所
主要任务:
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方面:
(1)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3)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场、加工矿产品企业、种养殖等场所作为掩护,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严厉打击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僻存在露头煤地区、过去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地区的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5)严厉打击买卖、运输、储存、提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6)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对关闭矿及资源整合遗留的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的监管方面:
(1)组织全面排查。对应急管理部门移交我局监管的23座关闭煤矿、13座非煤矿山企业以及我县2013年和2017年参与资源整合的32座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是否拆除设施设备、相关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生活设施设备;是否切断供水、供电、通讯等管(线)路;是否恢复地表地貌、平整场地、进行复垦复绿;是否树立警示标志。如不达标准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废弃矿井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将所有关闭矿井纳入监管范围,实行“清单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动态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股所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局成立“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各股、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确保集中行动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股、所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责任落实,要针对排查整治内容,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单销账。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形成集中行动高压态势,要坚决克服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隔靴搔痒等表面文章。局党组在此次活动中将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走形式、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举报投诉线索工作机制,开通投诉热线,受理投诉举报。在乡镇、村居委张贴公告,广泛宣传发动,引导人人参与、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曝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四)强化科技运用。各股、所要要充分利用卫片执法、监测监控、预警预报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建章立制。要扩展活动成效,对集中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采矿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股、所要认真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准确填写集中行动排查整治当日工作进展情况和日报(附件2),务必于每日上午12时前报回局监察股,同时每周五12时前将周报(附件3)报回局监察股。由监察股统一汇总梳理后上报县集中行动办公室。
附件:1.中阳县自然资源局“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2.“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四个清单(日报)
3.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隐患统计表(周报)
4.每日问题线索清单
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中阳县自然资源局
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
组长:冯建平局长
副组长:高林宝副局长
李金召副局长
冯永坚交易中心主任
成员:杨志青监察股股长
刘秀兰法规股股长
史进平 地质勘查储量股股长
冯志强 金罗自然资源所所长
曹艳辉 宁乡自然资源中心所所长
范 恺 暖泉自然资源中心所所长
许 斌 武家庄自然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和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史进平同志和杨志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监察股统筹负责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附件2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四个清单(日报)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1.“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进展清单 | ||||||||||||||
单位/项目 | 检查组 | 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 执法情况 | 追责问责情况 (党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 问责曝光工作 不利情况 | |||||||||
检查 企业 |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案例 | 重大隐患 |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 行政 罚款 | 停产 整顿 | 暂扣吊销 证照 | 关闭 取缔 | 曝光 单位 | 典型案例(详情另报) | |||||
排查 | 查处 | 排查 | 整改 | |||||||||||
(个) | (家) | (个) | (个) | (项) | (项) | (家) | (万元) | (家) | (个) | (家) | (人) | (家) | (个) | |
总计 | / | |||||||||||||
**乡镇 | ||||||||||||||
**乡镇 | ||||||||||||||
2.“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执法检查清单 | |||||||
序号 |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 整改原因 | 整改验收情况 | 备注 | |||
验收 时间 | 验收 单位 | 整改 情况 | |||||
序号 | 行政罚款 | 罚款原因 | 整改验收情况 | 备注 | |||
验收时间 | 验收单位 | 整改情况 | |||||
序号 | 关闭 取缔 | 关闭取缔原因 | 整改验收情况 | 备注 | |||
验收时间 | 验收单位 | 整改情况 | |||||
3.“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追责问责清单 |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追责问责情形(党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
4.“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 | |||||||||||
序号 | 检查单位 | 行业领域 | 被检查对象(企业或单位) | 重大隐患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人 | 挂牌督办单位(政府或部门) | 挂牌责任人 | 整改销号情况 |
xx年xx月xx日,经xx单位验收,整改完毕销号。 | |||||||||||
注:“四个清单”每日12时前报送。
附件3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周报)
序号 | 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称 /非法业主名称 | 核查单位 | 是否提级核查 | 所在乡(镇)、 村(社区) | 企业类别 | 重大事故隐患/具体非法违法行为明细 | 违法 性质 | 处理措施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本表每周五12时前上报,其中重大隐患明细、非法违法具体行为对照方案中主要任务报送。
附件4
每日举报问题线索清单
序号 | 举报来源 | 举报人信息 | 举报内容 | 举报类型 | 涉及企业 | 属地政府 | 交办书文号 | 交办单位(部门或政府) | 交办日期(7日内反馈) | 实际反馈日期 | 是否属实 | 办理结果 | 查出进展情况 | 答复情况 | 备注 |
注:本表由局“百日攻坚”办公室接收举报并建立清单。举报来源根据举报线索渠道来源信息自行填写,举报类型分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重大事故隐患、瞒报事故”等,办理结果分为“违法性质、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吊销证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责任追究”等内容,涉嫌犯罪、涉嫌失职渎职的情况在备注中加以说明移送情况。反馈情况要经股、所长签字确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