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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B类第22号建议的答复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6-05-09 08:35 来源: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刘春花代表:

您提出的(或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延长煤改电供暖一个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1214日,县政府召开35次县长办公会议综合考虑了气候条件、财政保障、能源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将车鸣峪乡的采暖期定为每年107日至次年47日,共计6个月。其乡镇采暖期为每年111日至次年331日,共计5个月。

关于您提到“延长煤改电供暖一个月的建议”事宜目前上级暂无新的政策,我县暂时按县政府既定政策执行。我局非常感谢您对“煤改电”供暖工作的关心。下一步,待有新政策出台后,我局将积极按政策执行,进一步减轻群众冬季取暖负担,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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