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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农村自建房管理“四办法一标准”落实工作的》的解读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08-27 10:0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源文件链接:关于做好农村自建房管理“四办法一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管理,保证农村自建房实现全统计、全管理、全达标。

二、起草依据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0〕115号)、《山西省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0〕116号)、《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房屋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0〕117号)、《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0〕118号)和《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切实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审批流程,做好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服务,加强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

各乡镇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农村自建房管理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农村自建房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县农村自建房管理“四办法一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纵向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宅基地建房质量安全管理、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自建房规划管理等各项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加快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构(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职能及时划转人员及编制,配足配强管理队伍,推动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教育,通过横幅、标语、展板橱窗、手机短信、入户宣讲等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自建房管理的重要性,主动理解、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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