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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阳县推进煤矿“四个一批”实施方案》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4-10-17 15:10 来源:发改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源文件链接:《中阳县推进煤矿“四个一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煤炭产业布局,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稳产稳供能力,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煤矿“四个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429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稳产稳供和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对全县煤矿产能状况、安全水平和环保现状等进行全面系统评估,统筹推进煤矿“四个一批”即核增一批、核减一批、退出一批、新增一批各项工作,提高煤炭稳产增产能力,稳定经济运行基本盘,发展煤炭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全县煤炭行业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核增一批”,加快释放优质产能。鼓励资源禀赋好、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环境保护水平高的生产煤矿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产能核增,支持符合条件的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特级安全高效煤矿(C类煤矿除外)“应增尽增”“能增快增”,争取灾害治理到位、安全有保障的高瓦斯煤矿开展产能核增,加快释放优质产能。

(二)推进“核减一批”,推动产能产量匹配。对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或冲击地压事故,初次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工作面回采深度超过1000米,近2年内连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非停产限产原因连续2年实际原煤产量达不到登记生产能力70%且后续达产无望的煤矿,重新确定生产能力,坚决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

(三)推进“退出一批”,不断优化产能结构。依法依规加快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分类处置,推动资源枯竭煤矿关闭退出,对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黄河流域禁采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推动、引导其主动退出,优化产能结构,增加产能置换指标,为优质产能核增腾出空间。

(四)推进“新增一批”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抢抓国家在土地、规划、环评和产能置换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资源条件好、有开采价值的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复工复产。对系统可靠、灾害治理到位和安全管理水平高的生产煤矿加快配置边角夹缝、上下组资源。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评估(2024930日前完成)。煤矿主体企业负责对所属煤矿开展自查评估。对生产煤矿,编制《煤矿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自查评估报告》(见附件1)。对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编制《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评估报告》(见附件2明确复工复产、关闭(减量重组)退出的时间表。评估报告经煤矿主体企业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煤矿报送至县(市、区)推进煤矿“四个一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级工作专班”)。

(二)县级初审上报(20241015日前完成)。县工作专班组织发改、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对本辖区县级监管煤矿评估报告进行联合审查,形成“煤矿评估报告县级联合审查表”(见附件3)以及“按政策可核增或拟争取核增、拟核减煤矿名单”“拟关闭(减量重组)退出煤矿名单”和“新建及产能接续煤矿名单”。各县级工作专班以评估审查结论和名单为基础,形成“四个一批”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市级工作专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中阳县推进煤矿“四个一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见附件5),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工作专班沟通联络和上报进展情况。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评估报告审查的部门职责,能源部门负责矿井生产(建设)现状、矿井生产系统能力评估、财务评价与分析审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矿井资源储量评估审查,对矿业权范围与泉域重点保护区、汾河保护区、黄河1公里保护区范围重叠情况不明确的可以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应急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状况评估审查;生态环保部门负责生态环保评估审查。

(三)明确时间节点。严格长期停产、停建和未开工煤矿分类处置。对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煤矿,原则上要在20256月底前复工复产;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煤矿,原则上要按照“四个一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关闭减量重组退出到位。因企业原因逾期应复未复、应退未退的,证照手续到期后不再延续,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注销。

(四)严格工作标准。各煤矿主体企业要严格按照提纲高质量编制评估,按时间要求报送评估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严格对照法规、标准,摸清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科学确定生产能力,并按时间要求上报协同完成“四个一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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