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信息 > 已批准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关于2020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0-03-25 09:00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3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325日-20204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8-5300557  

  通讯地址: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阳县宁乡镇凤城北街46号)          

  邮  编:033400    

  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吕梁大土河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付家焉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中环验[2020]5号

2020-3-2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