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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民政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21 10:15 来源:中阳县民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民发〔2020〕17号 

  

关于开展全县民政领域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各社会福利机构: 

为深刻汲取太原市迎泽区台骀山景区冰雕馆“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领域人民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民政领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县各类养老院(包括民营、公建民营)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乡镇要重点做好辖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检查重点 

(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是否通过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沬、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用作隔热保温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器材是否正常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四)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五)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六)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七)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 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八)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未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九)窗口、阳台处是否违规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排烟外窗是否封堵,是否在建筑扑救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运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 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自查整改。10月6日前,各乡镇、各福利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严格做到一院一档。 

(二)集中整治。10月7日至12月20日,各乡镇、各福利机构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12月21日到12月31日,县民政局、各乡镇结合实际,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实现闭环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县民政局、各乡镇、各福利机构要积极发动人员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逐一查清隐患。 

(二)严格整治措施。县民政局和乡镇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抽查、夜查、会同消防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排查,依法用好关停、查封等措施,全力消除火灾隐患,从严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以下情形要依法实施临时查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对以下情形要依法责令停止停止使用: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对拒不执行停业处罚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 

(三)落实隐患整改。对一般火灾隐患实行“清零”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封、关停或落实超常规防控措施,督促单位加强巡防看守、严防火灾发生,切实降低社会面火灾风险。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综合治理,依法提请县委、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 

(四)实施约谈曝光。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县民政局会同有关乡镇将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到位。邀请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通过跟踪报道、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选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强大警示震慑作用。 

(五)组织培训教育。要对全体干部职工、院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提高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福利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孙春兰等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按照统一部署, 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二)加大监管力度。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民政局将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乡镇要立即对所辖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全县民政系统“零事故”。 

各乡镇、各福利机构要及时向县民政局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10月6日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和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每月7日,22日17时前分两次上报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并按照附件2,填报相关数据。排查整治结束后,5日内上报排查整治总结。 

邮 箱:zyxmzjbgs@163.com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登记表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中阳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督查组 

组 长:杜万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瑞军 社会福利和事物股股长 

陈春丽 社会福利和事物股副股长 

闫靖毓  救助股干事 

郝彩虹 社会福利和事物股协管员 

张  琪 社会福利和事物股协管员  

职 责:由杜万腾副局长牵头,统筹协调全县民政福利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督查、检点整改工作由社会福利和事物股股长刘瑞军和相关成员开展。 

附表2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单位(场所)名称


管理使用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使用性质


消防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电话


自查内容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

1、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等;


3、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逐级逐岗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开展维护保养。


5、消防车通道是否违规设置建筑物、隔离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6、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7、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存在损坏或构件缺失;管道井、电缆井是否封堵严密,是否堆放杂物或占用,检查门是否破损或缺失。


8、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疏散楼梯、门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9、是否建立严格的动用明火作业制度,并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10、是否利用楼宇电视、电梯广告、橱窗、板报等媒介,开展宣传提示,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11、属于重点单位的场所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其它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熟悉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业务技能和防火巡查的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其它问题:

说明:1、本表一式3份,由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管理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留存,1份报本级民政局,1份报上级民政局。2、本表作为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3、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下述内容如实抄写至横线处:“以上内容本人已认真核查,情况属实,如因瞒报导致发生火灾事故,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时间:       年   月    

表3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挂牌曝光工作情况

宣传培训

情况

自查

自纠

(家)

出动检查组(个)

出动检查人员(人)

检查单位场所(个)

发现火灾隐患(处)

整改火灾隐患(处)

重大隐患(家)

警告 (人次)

罚款 (万元)

停 (家)

行政拘留(人)

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数(家)

集中

约谈

(家)

媒体

曝光

(家)

指导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场次)

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场次)

















备注:1、各项数据填报累计数;2、每月7日、22日17:00时前分两次上报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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