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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监字〔2023〕25号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阳县2023年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4-01-02 10:20 来源:中阳县市场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市监字〔202325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阳县2023年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场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委、政府和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2023年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中阳县2023年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12

中阳县2023年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食安委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局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委、政府和市场监管局2023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切实遵循“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总思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和防控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为主线,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大中型企业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适量的食品安全员,指导小微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报告”工作制度,在生产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明细、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三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四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报告)、“四本账(对应的4种记录包保干部督导记录、监督检查结果记录信息上墙公示,每季度县局落实《规定》工作情况。

2、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指导企业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和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并报告县局,自查报告率覆盖率达100%、问题整改率达100%。对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醋、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按照“一企一报告一验收”要求上报市局。督促企业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建立健全培训考核记录。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监督抽考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3督促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省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持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4、持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成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排查重点主体、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风险,按照“一企(坊)一档”要求,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按季度上报县局。

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要以畜禽肉、水产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散装食品、食盐等重点品种,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以采购、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加强食盐产品标签标记、碘含量等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

5、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防控。针对辖区内数量较多、相对集中的重点食品,按照“一品一策”“一域一档”要求,组织开展白酒、食醋、食用植物油、饮料、豆制品等重点品种风险防控;每季度上报重点食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6、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理。综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因素,科学评定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落实监管责任

7、抓实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监督检查的要求,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监督检查情况要及时录入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系统和我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做到应检尽检、应录尽录。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事权划分原则,根据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指南,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企业食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有效实施跟踪整改;对监管工作方面存在风险和漏洞,及时纠正和化解。

8配合省局、市局开展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积极配合省局、市局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特殊食品、乳制品、复配添加剂、食盐等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对国家和我省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者开展飞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对整改结果验收确认,确保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按时上报整改验收情况。

9、强化食品包装监督检查。以月饼、粽子、酒类、茶叶等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规定,坚决遏制食品过度包装,按时报送工作情况。

10、加强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者监管。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者调高风险等级,加大检查频次。根据省局、市局下达的“2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者提示函”,开展飞行检查,完成整改。

11规范临期食品销售管理。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柜,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深化专项行动整治工作12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总结分析前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对农村假冒、侵权“山寨”食品、“三无”产品等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的检查整治,特别是加大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联合整治,持续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成果。

13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品种,持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食品销售环节非法添加及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农批市场管理14落实抽样检测制度。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制度,督促农批市场建立完善快检室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全面开展对入场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工作,并做好检测结果的存档和公示。

15、强化信息化管理。全面使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归集,完成监管数据和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数据归集工作,实现按日自动汇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管理,利用“山西省市场安全监管平台”,严格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16、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按照《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亮证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县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畅通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溯源通道,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六、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

17、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切实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回头看”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8、强化重点风险排查。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强对母婴店、商超、便利店、药店等特殊食品销售主体的监督检查,督促销售者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特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抽考覆盖率达到60%以上。

19、开展特殊食品宣传活动。一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特殊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特殊食品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二要推动实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举办“送您一朵小蓝花——特医食品健康你我他”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认知度,指导规范标签标识,引导科学合理使用。

七、推进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

20、加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白酒、乳制品、肉制品、食糖、食盐、糖果、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治理掺假使假、白酒以次充好、乳制品非法添加、肉制品“两超一非”、食醋冰乙酸勾兑、食用植物油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粮食加工品重金属及真菌毒素污染、压片糖果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等问题。

21、深化食醋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食醋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醋中无粮”、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问题,从严查处冰乙酸勾兑食醋等违法行为。

22、开展食用植物油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者严格生产条件,严控添加乙基麦芽酚等安全风险,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按时上报工作情况。

23、加强粮食加工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决策部署,立足职责,全覆盖开展粮食加工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输入信息化系统。

24、夯实食品添加剂监管。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加大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继续做好粉丝、粉条等淀粉制品铝超标治理,规范委托加工行为,持续开展塑化剂污染防控工作,每季度上报监管情况。

八、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5、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围绕去年市局确定的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为区域优势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

26、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化追溯系统功能,延伸追溯链条,扩展追溯品种。巩固白酒、配制酒、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已有成果,引导新获证白酒、配制酒、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食醋、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运用二维码标识,真正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切实发挥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监管执法效率的积极作用。

27、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开展小作坊综合治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落实小作坊摸底建档和动态管理等制度,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推动解决生产管理混乱、环境卫生差、食品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小作坊园区建设,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培育“精特美”优质地方特色食品品牌。

九、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基础建设

28、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督查督导。按照市局和县食安委部署,对“两个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重点抽查、督查通报、情况点评等,及时、深入、准确地发现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推动有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任务落实到位

29、加强食品生产信用监管。配合市局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科学归集食品生产监管有关数据,统一数据标准,做好数据更新,依法实现监管数据向国家信用信息系统有效归集。

30、加强食品生产智慧监管。根据市局安排,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食安员抽考APP等系统功能应用,推动数据及时准确归集,强化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强化数据信息运用,推进智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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