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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企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5-20 09:02 来源: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小微企业帮扶车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推动人社领域“四个不摘”政策举措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1129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18号)精神,现就小微企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小微企业帮扶车间。

二、补助条件

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帮扶车间吸纳劳动者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领取劳动报酬不低于6000元的,根据吸纳劳动者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企业1000补助;超过50人的按每人1500补助;超过100人的每人2000补助

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普通劳动者就业,给予创办者1000元补助;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者就业,给予创办者1200元补助。

、申报程序

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帮扶车间不需要,办理就业登记后,持申请所需材料,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季度完成复审、公示、拨付资金。

、所需资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

2.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的需注明脱贫劳动力身份);

5.吸纳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须已在公共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就业到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6.劳动合同复印件帮扶车间不需要提供);

7.吸纳就业人员6个月工资发放的明细账

、办理地点

中阳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中阳县凤城北街131号(宁乡镇政府对面,社保中心院内)

联系人:雷中平(0358-5022592

工作邮箱:zyrczx@163.com

附件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xls

2.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xls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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