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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12-11 15:14 来源:人社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十六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

二、办理材料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的人员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复印在一张上)《就业创业证》详见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下列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1.“4050”人员:属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

2.“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认定表》家庭成员机关保险及企业保险无参保证明各一份

3.长期失业人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失业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4.“零就业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认定表》家庭成员机关保险及企业保险无参保证明各一份

5.家庭困难且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贷上学证明材料;

6.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登记失业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7.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申请人本人办理;

(二)申请人提供所需资料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

(三)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信息;

(四)符合认定条件及时录入《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平台》;

(五)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结果。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服务地点

中阳政务服务分中心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六、咨询电话

0358-5300397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编号

登记失业时间

解除合同时间

就业困难

人员类别

□“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特别困难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申请人承诺

我郑重承诺:本人为我市城镇居民,现阶段没有从事任何工作,没有任何单位为本人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担任企业高管,处于失业状态。若有不实,一年之内不得再次提出认定申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

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须按规定程序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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