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市整改办:
根据《吕梁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吕办字〔2024〕39 号)的文件要求,我县出台了《中阳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办字〔2024〕4号),对照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省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
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19个,完成整改15个,未完成4个,未完成情况如下:
(一)水环境治理存在明显短板。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将雨排渠、泄洪渠作为污水管网,下雨时雨污混合水直排河道。
此项问题由县住建局牵头,宁乡镇党委、政府配合。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底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
1.加快推进实施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可研已经评审,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待县政府批准实施后继续推进。
2.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力度,定期排查,检修破损管网,及时疏通堵塞污水进水口。目前,修复破损管网四处,共350m,疏通堵塞管网600余米,对河边160余个截污口进行不定期清理。
(二)建制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不到位。
此项涉及建制镇污水处理站问题由县住建局牵头,已整改完成。涉及农村污水处理站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牵头,目前正在整改,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1.我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涉及暖泉镇、武家庄镇、枝柯镇,县住建局委托山西中阳实业有限公司运营,运行正常。已完成整改。
2.我县农村污水处理站涉及暖泉镇弓阳村、车鸣峪村、河底村三个污水处理站,武家庄镇福禄峪村一个污水处理站、下枣林乡阳坡村一个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目前以村为单位,由乡镇负责运营。为保证已建设施正常运行,结合实际,2025年将采取以下措施:
(1)暖泉镇计划将弓阳村、车鸣峪村生活污水转运至河底村处理站运行处理。
(2)武家庄镇计划将福禄峪村生活污水转运至武家庄村污水处理站运行处理。
(3)下枣林乡计划将上罗侯村生活污水就近转运至鑫岩煤矿污水处理站处理,吴家峁村、岔沟村生活污水就近转运至梗阳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防控。不少养殖场、养殖户分布在河岸两侧,部分畜禽粪便未能收集处理,随雨水进入河道或渗入地下,污染水体隐患大。
此项问题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底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县共有规模养殖企业357户,沿河分布养殖企业22户,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密切配合,严把审批关;指导督促各企业按照规范标准均建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全县建有畜禽粪污有机肥场4户,有效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45%。
强化督查检查,严查偷排漏排违法排污现象;2024年,针对金罗镇1户养殖户偷排畜禽粪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业主10日。
(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
此项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底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
编制《中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目前初稿完成,正在征求部门意见。2021年经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我县需采取人工治理的有2个图斑,面积3.03公顷,该2个图斑已纳入吕梁市山水工程历史遗留治理任务,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勘测设计、招标并施工。
二、省环保督查限期整改问题。
限期整改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11个,未整改问题1项,为庞家会附近重型卡车停车场,场地未硬化。
由于土地性质的原因,场地未能硬化。对此,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交警大队和宁乡镇配合,予以整改。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停车场停止违法行为,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运行。
针对未整改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予以销号,持续开展回头督查工作,确保同类型案件不再发生。
1.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责任清单
2.山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吕梁市限期整改问题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