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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3-25 09:11

吕梁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室

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2024613日至630日,市纪委监委第一专项检查组对我县开展了文物保护利用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并于1029日反馈了检查意见。共涉及我县四个方面18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3个。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15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1.落实“第一议题”不严格。2023年至2024年,中阳县委、县政府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内“政治要件”列入“第一议题”重视不够,开展学习次数少,专题研究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不多。

整改成效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座谈会议精神,共开展相关学习2次。县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宝鸡青铜器博物馆考察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共开展相关学习3次。县委宣传部下发涉及文物保护利用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的通知》和《学习辑要》2期至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督促开展学习,确保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入脑入心。

2.行动落实有差距。中阳县委、县政府党组,县文旅局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后,未能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分析研究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也未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整改成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202411月以来,分管领导研究推动、深入调研文物保护利用工作6次。一是对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确保实地调查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对吕梁军区司令部旧址、桔槔众神庙保护修缮工程现场督导,确保修缮工程质量达标。三是调研指导枣庄新石器时期遗址文物挖掘保护工作,并赴省文物局积极争取人力与技术支持。县文旅局202411月以来召开专题会议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相关论述,细化完善我县文物保护制度,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县域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逐一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我县文保单位的保存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2023年至今,中阳县网络监管平台由于资金不充足,均未实施。

整改成效县文旅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中阳县文物安全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预算金额996.7万元,目前已落实财政资金300万元,剩余资金待平台建设完成后按照结算审计金额予以配套。

2.博物馆建设工作推进缓慢。2021年至今,中阳县博物馆建设推进缓慢,目前仅完成选址工作,还未开工建设。

整改成效中阳县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已于20241231日办理施工许可,策划方案和平面布局方案正在进行最后的细节优化,目前已完成拆除和主体加固工程,计划20257月完工。

3.县级财政文物专项资金未完成配套到位,持续投入机制未形成。未按照吕梁市文物保护利用的要求,足额配套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整改成效2025年度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照每处定级文物每年6000元,未定级文物每年3000元的标准,总金额111.9万元,已列入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

4.利用政府一般债券支持低级别文物保护工作滞后。2023-2024年度,中阳县未申请政府一般债券支持低级别文物保护。

整改成效县财政2024年下达一般债券500万元,2025年下达一般债券400万元,总计900万元用于低级别文物保护工作。为保证文物修缮工程质量,县文旅局计划20254月进行招标,对具备修缮条件的姑姑塔、东合观音庙、香严寺、米家塌众神庙、马家峪众神庙、国清寺启动修缮工作。

5.文明守望工程”认领认养工作推进缓慢。根据《吕梁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物守望工程”的通知》,要求“三年内每县不低于9处国有或集体产权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被社会力量有效利用”,但中阳县认养工作进展不达要求,并出现“认而不养”。如中阳县13处文物被认领,只有2处已开工,实际有效利用率为8%

整改成效2024年前,我县签订13份文物认养协议,其中5处已到期,涉及中庄下天庙、九江广明圣母庙、上枣林天地献殿庙、仙境洞及枯井惨案纪念碑遗址。中庄下天庙等4处文保单位的认养企业每年支付村委2万元用于文物养护。岔沟关帝庙认养企业2021年投入8万元用于文物养护,2023年投入10万元修缮房顶。仙境洞、千蝠洞认养企业分别出资100万元、298万元修缮文物。山西汾西中泰煤业为其认养的枣坪关圣帝君庙、石口头龙王庙编制了修缮方案。2024 年起,鑫岩煤矿等3家企业新认领4处文保单位并签订认养协议。赵家庄煤矿已投入10万元用于文物修缮,梗阳煤矿完成刘家墕龙王庙文物修缮方案,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施工。目前,共有9处国有或集体产权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被社会力量有效利用。

)责任落实方面

1.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问题一:县委县政府重视不够,机构人员配置不全。如:中阳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加挂中阳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人员编制未增加,现有9名工作人员,无文博专业。

整改成效1.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文物保护相关精神,科学制定中阳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中阳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三定规定”,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其中文物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股负责文物保护、考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2022年,根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晋编办字〔202120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产业发展股”加挂“文物管理股”牌子,具体承担文物保护等工作。20241230日,县委编办与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召开联席会议,就机构调整事项进行研究,并出台中编办字〔202419号文件,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公共服务股”加挂“文物资源股”牌子。2.2025年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参公人员计划招录2名,专业要求为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等,并设置服务年限。16日省公务员局发布省考公告,目前笔试阶段已结束。

问题三:“四普”工作开展缓慢。截至目前,中阳县野外普查工作均未启动。

整改成效中阳县四普野外调查工作已于20249月启动开展,目前已复核三普不可移动文物303处,新发现文物9处,系统上报194处,完成野外调查工作总量的99.3%,已完成上级2024年度60%的目标任务,剩余野外调查工作20255月底完成。

2.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三:“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安全直接责任人未明确。中阳县未竖立县级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牌。

整改成效按照省市文保单位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牌每处2000元的标准,我县共需资金12.6万元,计划使用2025年度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统筹支付,对6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竖立安全责任公告公示牌

3.行业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落实方面

问题一:县级文保单位树立公告公示牌工作滞后。截止2023年,中阳县县保文物单位未竖立公告公示牌。

整改成效目前我县6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全部竖立保护标志碑。

问题二:基层属地保护责任压实不够。中阳县龙泉观部分屋檐瓦片脱落,壁画墙体因树木倒伏受损。

整改成效202411月,县文旅局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会,我县省市保文保员10人参加了培训。结合四普工作深入镇、村两级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压实属地文物保护责任。根据柏洼山龙泉观保存现状,前期费用共需211.8万元,已列入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拟聘请第三方编制《中阳县柏洼山龙泉观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后续文物修缮工程由我县中钢公司具体实施,已签订文物修缮协议。

)“一把手”及重要岗位负责人权力运行方面

1.突出表现在作风漂浮,在其位不尽其责,自身理论水平和决策水平跟不上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新步伐和新要求。

问题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一线调研不够,掌握数据不详或收集资料不全。2022年至2023年,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班子成员无基层调研记录,无调研报告。

整改成效县文旅局领导班子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对吕梁军区司令部旧址、桔槔众神庙保护修缮工程多次现场督导;积极推动并现场参与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对枣庄新石器时期遗址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并赴省文物局请示相关工作;对山西枪弹厂旧址、大成殿、中阳烈士楼等文物多次深入调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县文旅局班子完成《中阳县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探究》《中阳县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利用探究》调研报告2篇。

问题二:办事拖沓、效率低下。中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之后,直到2023年才公布了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整改成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已全部公布。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认定公布计划,202527日,中阳县文物局发布《关于公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涉及姑姑塔、可汗庙、千蝠洞、道棠看守所、道棠防空洞、枣坪北墓群、桑梨北墓群等文物。

问题三:落实政策不严格,执行力差,存在未批先建问题。中阳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未严格执行《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吕梁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实施办法》,多个项目规划选址未征求文物单位意见。

整改成效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推进工作,落实《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吕梁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实施办法》要求,在项目土地报批、预审和选址前,先征求县文物局意见,无文物部门的意见,项目不予预审和选址,不进行土地报批。2024年报省、市的7宗单选、批次项目全部征求了县文物部门的意见。

二、正在整改5

)责任落实方面

1.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问题二:纾困工作不实,协调推进解决不力。文物库房建设未得到有效解决。中阳县文物库房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建成,面积仅为30平米。

整改成效对现有文物库房进行加固,待20257月县博物馆建成后,文物库房内大部分馆藏文物将移至县博物馆进行展陈,剩余不适宜展陈的文物继续在文物库房保存,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文物库房进行改造达标建设。

2.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一:“一把手”重视不够,馆藏文物疏于管理。中阳县馆藏官帽文物发霉,院内碑刻未有序保管并放有杂物;等级品文物散放于库房,未配置文物囊匣。

整改成效202411月,县文旅局邀请山西省博物院专家,对我县馆藏文物保存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做出初步预算,共需资金210万元,拟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待资金到位后,对馆藏文物进行修复。

问题二:“责任落实悬空,常态化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2022-2023年,中阳县文旅局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未建立,日常巡查检查中只有安全隐患通知书,无隐患整改清单和反馈意见。

整改成效计划组建我县文物安全巡查检查队伍,参照省市文物安全巡检制度,每季度对我县低级别文保单位开展1次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按照每个县级文保单位配备1名文物保护员的标准,参照山西省文物保护员每人每天10元的补助标准,共需资金23万元,拟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附件:文物保护利用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