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城区水环境治理的重要部署,结合中阳县城区段雨污分流及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工程的推进,为圆满完成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票决民生实事“消灭城区旱厕行动”落地见效,决定对城区所有旱厕进行改水厕行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县城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11月-2027年11月,利用两年时间,分步分阶段实施完成城区雨污管网已分流改造区域,中阳县城区段雨污分流及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范围内宁乡镇10个社区居民的8000余座旱厕改水厕任务。
二、实施范围
一是已经自主完成雨污分类管网改造的2个社区(庞家会社区、尚高社区);二是即将纳入中阳县城区段雨污分流及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实施范围内的8个社区(二郎坪社区、学府社区、北街社区、府东社区、城社片区、南街社区、城南社区、柳沟社区)居民自建房的全部旱厕改造。
三、厕改要求
(一)责任主体。旱厕改造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统筹指导,宁乡镇作为配合单位,共同推动改厕任务完成,确保质量成效。宁乡镇应由专人负责,实行乡镇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网格员到户的宣传发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尽快落地见效。
(二)改造原则。此次改造全部按照旱厕改水冲式坐便或者蹲便模式实施,给水采取冷热水管并行接入或者厕屋供热接入办法,具备条件的区域引导入室进屋,改造由群众自主选择、自主改造,确保全年可用、经济适用。厕所污水管网必须接入分流改造后的污水管网,或者在雨污分流项目(二期)工程实施时,宁乡镇及社区负责人协调施工单位按居民要求配合完成院墙外管网接通。积极推动改厕退街进院,院内管网、厕屋改造材料与设备由居民自行选购并施工安装。
(三)补贴标准。为充分鼓励城区居民积极主动尽快开展旱厕改造,县政府对今年以来已经完成全部厕屋和院内改造,管网规范接入已分流改造污水管网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座补贴;对未规范接入已分流改造污水管网的,已经完成厕屋及管网改造的,先行给予800元/座补贴,待管网规范接入已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后,再给予200元/座补贴;对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未实施污水管网工程,先行积极主动完成厕屋供水管网接入或购置卫生洁具的,给予500元/座补贴,待管网规范接入已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后,再给予500元/座补贴;对2026年内启动并按要求规范完成改厕的一次性给予800元/座补贴,对2027年内启动并按要求规范完成改厕的一次性给予600元/座补贴。县住建局负责改厕补贴的兑现发放工作,整院消除旱厕的方可享受补贴政策。
(四)改造步骤。由社区网格员摸底填报《中阳县城区旱厕改厕申请及验收表》,新申请改厕户需附1张旱厕现状图片,社区统一上报宁乡镇汇总后分批报县住建局审查备案。改厕完成后,先由各社区自行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宁乡镇上报县住建局组织复核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县住建局、宁乡镇、社区干部和改厕户共同在申请验收表(附改造后图片)上签字确认,县住建局按照补贴标准及时向改厕户拨付补贴资金。
本年度已经完成或者已经开展改厕的用户附1张可证明改厕时间的图片(包括但不限于本年度施工或购买改厕材料的订购单、支付凭证等)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宣传(2025年11月30日前)。县住建局、宁乡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后,各社区组建网格员队伍深入各社区入户宣传排查,完成改厕摸底登记申请工作。
(二)阶段实施(即日起至2027年11月)。2025年12月底前,鼓励支持3000户居民先行自主进行厕屋地面以上的改造;2026年支持4000户居民规范完成旱厕改造;202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2000余户城区居民改厕任务。
(三)跟进验收(完工一周内)。县住建局制定完善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验收程序,完工一座、验收一座、兑现补贴一座。改造完成后,社区3天内完成初验上报工作,县住建局、宁乡镇3天内必须完成联合验收,县住建局1天内务必完成补贴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灭城区旱厕行动”是县政府的重要民生任务,县住建局、宁乡镇及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将旱厕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对改厕工作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切实解决改厕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及管网接入实施,确保改厕工作落到实处。宁乡镇要履行好属地配合责任,牵头抓总督促各社区积极配合工作开展,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改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保障支持。
(二)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把好旱厕改造质量关。县住建局成立改厕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旱厕改造全过程,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逐步形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四)严格组织实施。各社区逐户排查、督促改造、完成初验,留存改厕照片资料并以社区建立改厕档案,确保改厕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中政办函[2025]36号附件:中阳县城区旱厕改造申请及验收表.xls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