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函〔2021〕138号
关于国家级公益林优化调整面积的报告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省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晋林办〔2021〕62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级公益林优化调整结果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阳县在原林地变更数据中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267696亩,其中国有14200亩,集体253496亩,全部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
二、与三调数据融合后情况
根据《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的技术要求,我县对国家级公益林进行了核减和补进。其中:
(一)核减面积60228亩,分别为:
1.与国土数据地类对接,剔除非林地面积52614亩。
2.根据技术指南,因小斑切割,形成碎小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剔除7611亩。
3.不符合国家公益林地区划落界条件的剔除3亩。
(二)补进面积9449亩,原因为:
根据技术指南要求,因小斑切割产生碎小斑,按照位置相邻、类型相近的原则进行合并,补进面积9449亩。
三、与“三调”对接融合后国家级公益林情况
经优化后,我县最终区划国家公益林面积216917亩。按权属分,集体202856亩,国有14061亩;保护等级全部为二级。
附:国家级公益林对接优化相关材料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