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函〔2021〕154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A2021-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A2021-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中自然资发〔2021〕122号)已收悉。县政府原则同意《A2021-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方案》,将位于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1.1776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A2021-02)划拨给中阳县林业局,用于实施中阳林草消防实训基地及营房建设项目。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供地。
此复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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