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监督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收到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吕梁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严谨细致的排查梳理,共发现个性问题1条,共性问题3条。针对自查发现问题,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与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截止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江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一:全市55座物料(干渣)堆场、储存场、粉煤灰场、填沟造地等设施,虽然通过连续三年排查基本摸清了底数,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单位,但未针对不同存储物制定具体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多部门安全监管尚未形成合力,安全风险仍不能掉以轻心。
整改情况:①中阳县2023年共核定9处物料(干渣)堆场。2024年5月对9处物料堆场重新核查,其中5处物料堆场已依法取缔关闭,分别为:中阳县腾阳环保有限公司、中阳县荣欣焦化有限公司、永旺石料厂、中阳县辉腾石料厂、中部引黄工程施工23标7号支洞5处。另外4处: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固废场、中部引黄工程施工23标8号支洞、中部引黄工程施工17标渣场(1、2号支洞)、国道209省道340中阳县过境(唐石板沟隧道)公路改线工程属于保留物料堆场。②已关闭取缔的物料堆场由原责任单位不定期巡查;③保留物料堆场由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中阳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明确包保责任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反馈问题二:吕梁市按照要求建立了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每年制定并公示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名单,但未制定包保具体工作措施,检查中未提供工作台账及检查记录、也无发现问题及安排部署情况报告。同时,市、县安委办及应急管理部门也未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包保机制作用发挥有限。
整改情况:我县无尾矿库,为进一步压实物料堆场排查监管责任,我县制定了《中阳县物料堆场、储存场、粉煤灰厂、填沟造地等设施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中阳县物料堆场、储存场、粉煤灰厂、填沟造地等设施排查整治四个清单。方案中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及责任清单。
反馈问题三: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签到率不足要求的10%。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的重要创新。吕梁市、县政府及应急管理局对这一重要举措理解认识上有差距,督促制度落实上不到位。如,吕梁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专员做到了应配尽配,但实际履职情况与制度要求差距很大,按规定监管专员需结合被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监管任务清单、现场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网络远程巡查监管每周不少于5次,但2023年度吕梁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全部未制定监管任务清单,现场检查平均签到率和网络远程巡查监管平均签到率均不足10%,检查发现问题停留在表面,安全监督“眼睛”和“前哨”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1.县应急局严格按照《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严格督促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2.按规定要求配齐非煤矿山11名安全监管专员。3.建立停产非煤矿山企业巡查检查台账,按照监管专员制度的相关要求,定期对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巡查检查,详细记录企业停产期间的值班值守情况;4.针对我县正常生产非煤矿山企业暂不具备联网条件实际,严格依据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强化非煤矿山监管专员管理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270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监管专员检查工作表正常开展巡查检查工作。
反馈问题四:工作不负责、不上心。吕梁市安委会印发的《吕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简单照搬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多个县级方案与吕梁市级方案雷同。吕梁市安委办针对该行动印发的《重点检查任务清单》中,非煤矿山的企业层面和部门层面的个性化检查问题完全相同,没有针对性。
整改情况: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常态化开展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更新了重点检查任务清单,对企业自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可依法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自查无重大事故隐患但被监管部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严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推动物料堆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水平提升,通过常态化巡查、不定期抽查、智能化监测等多元手段,全面排查物料堆场可能潜藏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避免设施老化、工艺落后带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杜绝粉尘污染、废弃物处置不当引发的生态危机等问题,持续提升全县物料堆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本质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