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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作为中阳县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监管单位的承诺书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3-21 09:37


山西省教育厅、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吕梁市委市政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事业,助力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由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牵头发起,拟设立山西省中阳县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设在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16层,共有7名理事和3名监事会,制定了《中阳县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和《中阳县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于2024810日向贵厅提出设立申请。

为此,我们郑重承诺:中阳县人民政府将作为中阳县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监管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基金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基金会章程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定期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确保基金会合法运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533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