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报告》《山西省2019年至2022年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概括情况
《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和《山西省2019年至2022年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指出,我县存在两条问题。一是1.16万亩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未按规定期限归还。二是6.8万亩耕地被违法建设占用。
二、具体情况
(一)立行立改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到期不归还周转指标问题。经过与指标交易方(运城经开区管委会)和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沟通,我县已退回3696万元交易资金,交易已经解除,2023年12月1日省厅以晋自然资函〔2023〕1001号文撤销该增减挂钩项目,原节余指标作废。已经完成整改。
(二)持续整改类
(1)问题描述:违法建设占用耕地,未按规定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占而不补”共涉及26宗(其中有2宗为重复图斑,实际为24宗)。其中重点工程3宗;企业违法占地12宗;个人宅基地11宗(其中有2宗为重复图斑,实际为9宗)。
(2)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5宗,剩余19宗未整改完成。
(3)整改措施及成效:已经整改到位的5宗,1.2宗为离隰高速,该项目已于2022年7月7日取得《自然资源部关于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035号),并于2023年11月22日取得《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知》(中政土(拨)字〔2023〕5号);2.1宗为国道G209公路改线工程,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21日取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晋政地农转字〔2024〕4号),并于2025年3月24日取得《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知》(中政土(拨)字〔2025〕1号);3.2宗(张应旭宅基地院子硬化、中阳县火炎炎硅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修建原料棚)已拆除复耕。
正在整改的19宗:1.企业违法占地11宗,已全部立案查处并已收缴罚款55.6025万元。1宗为中阳县供水服务中心泵房和蓄水池项目正在办理合法占地手续;1宗为山西中阳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属于保供煤矿,县政府已出具没收文件,正在办理合法占地手续;2宗为中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修建足球场项目和吕梁市鸿远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办公区项目,县政府已出具没收文件,正在办理合法占地手续;剩余7宗需拆除地上建筑物,9月26日,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中阳县自然资源领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办法(试行)>通知》(中政办发〔2024〕24号)。正在与县人民法院沟通对接移送事宜。2.个人宅基地8宗,已全部非立案并按规定移送农业农村部门处置,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1月、12月已分别发函告知所有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要求依据职责尽快做出处理。各乡镇在收到转告函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中共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包容免罚、柔性执法的执法原则,对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督促积极办理个人宅基地手续;对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组织进行拆除。
整改成效为: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违法占地整改监督力度得到加强,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得到依法依规处理。
未整改到位原因为:组卷报批涉及宅基地审批程序复杂,进度较慢;涉及拆除的案件县法院以最高院不允许各级法院参与强拆为由,不予接收,导致涉及拆除案件都已超期。
下一步将加快组卷报批以及宅基地审批进度;继续与县法院沟通对接移送事宜。
(4)责任单位:中阳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报告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