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求助 | 来信日期: |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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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叫王旭梅,女,1993年出生,是中阳下枣林乡虎头茂村村民。系中阳县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 因患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后期化疗康复,被县医院以此为由辞退,本来幸福的一家四口,由于病魔,一下回到解放前,丈夫为了给我看病大车卖了,照顾我,没有经济来源,两个孩子还小,还背负房贷车贷,亲戚朋友的十几万债,真是举步维艰,光做手术就开支了七八万,后期化疗了八次,每次需要五六千元。打针,复查,中医,实在花的无能为力了,目前病情还在发展中,不是肝,就是脾淋巴都有问题,一直在进行治疗。还需每日打针升白细胞,辅助控制的药。家庭在目前的治疗费用上实在无法支撑下去,希望民政部门给予救济。 因为看病已经欠下了沉重债务,无法承担这样的大病医疗费用,还有后期的化疗治疗更加昂贵的医药费用。现在因癌症治疗,无法支付后期巨额医疗费用,实在无法延续生命。 目前不是因患重病无法生存,也不会提出申请救济,实属没有办法解决现实困难。 恳请领导支持、关心恩施救济。本人及全家感激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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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中阳县民政局 | 回复日期: | 2025-01-22 |
回复内容: | 申请临时救助需准备资料:1.申请书。2.提供特困证、低保证、残疾证、贫困户等相关证件复印件。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4.提供本人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清晰)。5.因病申请的提供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各类票据及资料,如:出、入院证及相关诊断证明(申请临时救助前12个月内)。6.因其他原因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提供相关事件的佐证资料。7.公示、评议记录(村委)。经多次拨打工单所留电话均无人接听持。请来电人持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县民政局申请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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