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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乱修乱建,占用集体土地 来信日期: 2021-07-17
来信内容:

村民刘枣芽,违建玻璃房放置在人行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占用集体土地,修建房屋。为了住房,随意改动道路,拆除公共设施路灯,导致周边住户出行不便。机械,物料,随意堆放路边,使行车道变窄,容易造成拥堵,带来安全隐患。
伙同其兄弟刘小兵,刘东儿,二人,形成宗族势力,横行周边,欺负弱小。

回复单位: 宁乡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1-07-30
回复内容:

宁乡镇责成包片下乡干部、府东社区就当事人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7月20日,相关工作人员召集刘早芽父子和反映人代表在宁乡镇一楼调解室,就反映刘早芽非法修建房屋一事进行了核实处理,在明确告知刘早芽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要求其:1、马上停止修建;2、三天之内恢复路灯;3、将已挖开的地基回填。刘早芽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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