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咨询中阳县下枣林乡派出所农村户口分户的问题 | |||
| 来信日期: | 2026-04-23 | 回复部门: | 中阳县公安局下枣林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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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去年把户口迁回村里(中阳县下枣林乡派出所)的时候,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和我说我的户口不能独立,只能挂到父亲的名下。说后续想分户,必须要把村里的房子从父亲名下过户到我自己名下才可以申请分户。现在我想申请分户,看到最新政策说不需要房子过户也可以申请分户,想咨询下具体流程,烦请帮忙告知一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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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6-04-27 |
| 回复内容: | 根据山西省公安厅文件晋公通字[2023]96号关于《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条例第十三条: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与父母居住在同一院落、登记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户,可以申请分户。申报材料:村委证明、居民户口、结婚证、宅基地证。如要办理分户需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线下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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