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中阳县2025年度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政发〔2025〕5号),实施的暖泉镇雷家庄村屋顶光伏电站项目(2024)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天(不得少于7天),从2025年4月27日到2025年5月6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中阳县暖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阳县暖泉镇暖泉村
联系电话:0358—5041016
一、项目名称:暖泉镇雷家庄村屋顶光伏电站项目(2024)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投资规模: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整合资金
三、项目建设地点:暖泉镇雷家庄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
雷家庄村委大院屋顶建设1000平太阳能发电光伏板及变压器等配套发电设施。2024年已安排80万元,本次安排20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4月----2025年12月
六、项目绩效:利用光伏发电能够使村集体增收15万元,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及农户奖励奖补。项目建设后,会提高周边村民的家庭收入、拓展村民的增收渠道,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主管部门: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王树华
八、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阳县暖泉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武志芳
九、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建设单位:中阳县暖泉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武志芳
十、扶贫项目专项监督电话:12317
特此公示
中阳县暖泉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