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经中政发[2025]5号安排实施的庭院经济项目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从2025年8月22日到2025年8月28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中阳县暖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阳县暖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58—5041016
一、项目名称:暖泉镇庭院经济项目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投资规模:总投资190.25万元,财政拨款190.25万元,本次安排190.25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整合资金
三、项目建设地点:暖泉镇21个村。
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的要求,以户为基,以院为体,充分利用农户家庭院落、房前屋后闲置空地,积极扶持农户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拓宽农户的增收渠道,努力构建以“种植、养殖、加工、餐饮住宿等适合庭院种养加生产的小产业”为主的高质量庭院经济产业体系。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2月----2025年12月
六、项目绩效:该项目可带动2654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1484户)通过利用农村院落、房前屋后及周围闲散土地或闲置宅基地,发展庭院经济。预计户均增收800元以上。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主管部门: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高三亮
八、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建设单位:暖泉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武志芳
九、扶贫项目专项监督电话:12317
特此公示
中阳县暖泉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