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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阳县住建系统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9-12 16:27 来源:中共中阳县住建系统委员会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8月底至202411月底,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住建系统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1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住建系统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了集中整改。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反馈问题: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够到位。一是组织学习不严不细,重过程轻实效,学习重点不突出,开展学习交流只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进行,不能紧跟形势、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常态化组织开展,未系统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作用发挥不好,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期间,住建系统各党支部书记不能按照要求积极带头讲党课;三是学用结合不紧密,学的多想的少,学以致用能力不强,对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的理解不深刻、不具体,不能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实质性提升。

整改情况:一、结合2025年集中学习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并按时学习;二、发挥支部书记领导带头作用,各支部累计开展讲党课活动5次;三、结合学习内容,要求全体党员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学习研讨2次。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2、主题教育不扎实,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一是“强党建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能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虎头蛇尾,后续工作落实不到位。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对征求意见汇总落实,未对民主生活会剖析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未建立能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效果不佳;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不够,理论学习强调个人自学,未组织开展读书班活动,领导干部率先学习模范带头作用未发挥,未制定专题研讨方案,集中研讨活动专题不集中;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未落到实处。县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125日印发《12月份工作提醒》函,安排部署的四方面内容,住建局党支部均未开展;四是党纪学习教育不严不实。住建系统党委计划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3次,仅开展1次。各支部按照安排集中学习后未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集中研讨活动。同时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三名同志的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完全雷同。

整改情况:一、健全完善集中学习制度;二、制定25年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计划,按照要求开展学习研讨等工作;三、各支部书记亲自把关党员学习心得,通过审阅心得、交流发言等方式深化学习成果,并要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三名同志的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完全雷同问题作出书面检查;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3、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落实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党员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需要进一步提升。存在理论学习不切合工作实际、次数不足等情况。二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本领有待加强。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系统专题学习。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住建系统及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能按季度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差。

整改情况:一、健全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完成2025年前两季度意识形态研判工作并报告县委宣传部;二、结合2025年集中学习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纳入并按时学习;三、督促下属各支部上报2025年前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4、清廉机关建设推动不力,落实差距较大一是重计划轻落实,部分规定动作未落实。住建局清廉建设工作仅于2022430日召开了一次会议,没有按照住建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及创建清廉机关工作要点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及《廉洁自律承诺书》,未召开具体工作推进会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仅于202258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能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及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计划的具体工作内容未落到实处;房产服务中心制定的实施方案提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每年上党课不少于1次、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至少召开2次清廉机关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实际仅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一次,集中学习和清廉机关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均没有进行。二是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派驻纪检五组2022720日监督检查房产服务中心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时指出的3项问题未整改、2023330日指出住建局的7项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各支部与中层领导已全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计划,各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研讨共计2次,各支部书记讲党课共5次;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改资料,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5、人民立场树得不牢,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解决群众反 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力。(1)未依规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困扰群众生产生活。县住建局未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划、设置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建筑垃圾收集点,导致群众建筑垃圾无法处置,随意倾倒,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2)燃气发展规划缺位,天然气接通率低。由于缺乏市级燃气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指引,编制中阳县燃气发展规划工作缺位,推动天然气发展工作不力,致使全县天然气接通率较低,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节能减排效应较差。县城内共有居民小区149个,仅有43个小区接通天然气管道,覆盖用户17000余户,接通率28.9%(3)公园(广场)疏于管理,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制定的《公园(广场)管理制度》不执行,未加强对县中兴广场、凤城广场的日常巡查,致使商贩摆摊设点随意,易燃易爆物品随处可见,垃圾遍地,噪音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广大市民休闲、娱乐、锻炼,周边居民反响较大,仅202418月份市民向吕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36次。(4)公厕管理缺位,方便群众生活不给力。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城区范围的公厕严重缺位。一是卫生用品不配备,我县城区范围内28座公厕均配备有卫生用品置物架,但全部没有配备卫生用品,不能很好的为市民服务。二是巡回管理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严重,维修维护不及时长期无法使用;三是保洁人员管理不到位,实际保洁人员与雇佣人员严重不符,顶岗现象突出。四是劳动保障不到位,28座公厕雇佣49名临时保洁人员,实行“二八制”值班作业制度,但没有为值班保洁人员配备饮水设备,损害了劳动者的卫生权利。(5)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安全。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长时间停放现象管理不力,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安全。(6)临时市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拆迁办巷、宝源巷、弓家湾、乔家沟四个临时市场普遍存在占道经营、临街屠宰、摆摊设点无序、电线私拉乱接、污水污渍遍地、煤气危化品使用不规范、人行车流混杂等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根据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我局聘请第三方编制了《中阳县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起草了《中阳县城镇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同时我局下发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并设立了两处临时垃圾储存点,保障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此外,通过网络媒体等多元渠道,积极宣传乱倒建筑垃圾相关政策,营造良好整治氛围。二、目前我县已起草《吕梁市中阳县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待市级燃气规划和县国土空间规划出台后,上报县政府批复后正式出台。2025年以来,我局督促国兴天然气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与小区碰口接通工作,目前已新增11个小区396户,同时推进“瓶改管”工作,已确定17户改造户,其中2户已基本完工等待验收,剩余15户施工准备阶段。三、城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公园(广场)管理制度》内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县中兴广场、凤城广场的日常巡查,制定完善巡查检查办法,吕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明显减少。四、城管服务中心重新制定完善公厕制度办法,实行专业化外包管理,每月检查巡查2次,对严重损坏的设施设备督促其及时维修、维护,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实行定岗定员责任制。五、执法队与县交警大队联合对城区范围内报废车辆、僵尸车辆进行了排查,共清理8辆废旧汽车;执法队根据工作职责,对城区范围内的废旧汽车全面排查,共发现73辆疑似废旧汽车,全部登记造册,移送交警部门核实处理。下一步工作中将常态化摸排,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六、执法队制定了《中阳县临时市场和临时摊点准入管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准入管理。设立临时市场公示牌4块,明确经营要求、经营时间、地点。开展临时市场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3次,共出动工作人员25人,不定期突击检查5次,清理规范无序经营、占道经营等乱象100余起,拆除电线私拉乱接线路16条;车辆随意停放占用临时摊位等相关问题移送交警队予以处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6、推动“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落实不积极,规范物业服务等级评定不及时、不全面,业主利益得不到保障。一是物业服务等级评定政策出台严重滞后。201791日市发改革局、住建局、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和《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直至2020821日县房产中心、发改局、市场局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迟于市级发文三年之久。二是落实政策迟缓。截至2024725日,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才对全县50个住宅小区中的28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进行了等级评定,致使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不明确、自行随意定价收取物业费用。

整改情况:一、县纪委20241014日对住建局房产股股长王震荣“未按规定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进行备案批复或备案审核”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建立完善《中阳县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制度》等5项制度,正在开展剩余28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进行等级评定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7、聚焦“三新一高”职责定位不精准,主要职责职能发挥不到位。(1)废旧汽车专项整治行动不持久,未能实现常态化长效性县住建局依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于2023627日印发《中阳县废旧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对象为“对长期占用城市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巡察发现,建成区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闲置空地等公共区域仍存在较多“僵尸车”、弃用汽车,该专项整治行动“运动式”清理明显,未能取得预期成效,未能实现常态化长效性。(2)水费收缴不清晰、不到位,未能很好实现应收尽收。供水服务中心将居民用水接入小区后,只负责按照供水总量收取水费,未能指导督促小区物业将居民用水和商业用水合理分流,按照惯例实行“民九商一”(民用水费以总水量十分之九计费收缴,商业用水费用以总水量十分之一计费收缴)收取。特别是对“前店后住”“下店上住”情况下的水费收缴不清晰、不到位,未能实现应收尽收。(3)供水服务中心对欠缴水费27.41万元收缴不力。2022年至20248月三户用水户欠缴水费27.41万元,其中下枣林移民小区欠缴3.35万元、东山过境欠缴1.33万元、县宾馆欠缴22.73万元。多次催缴至今未收回。(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缺位,存在清退不及时、房租欠缴等现象。房产服务中心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缺位,以致存在以下现象:一是住户长期欠缴房租,惠民南区、北区住户自20167月至2023年底共欠缴房租4.24万元;二是未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住户,如刘建新、高强公租房长期空置,刘成秀病故公租房未及时清退;三是住户家庭、财产、住房状况发生变化未清退,也未按照市场标准的1.2倍收取租金,惠民南区、北区共有25户;(5)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征未征,缴费信息推送迟。一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征未征,非税收入流失。住建局自20126月至20216月未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未落实征收主体责任,未能实现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收尽收,导致非税收入流失。二是职能转变后,信息推送迟缓。20216月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职责由县住建局划转到县税务局,但县住建局直到2023921日才向县税务局发函推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信息。

整改情况:一、执法队与县交警大队联合对城区范围内报废车辆、僵尸车辆进行了排查,共清理8辆废旧汽车;执法队根据工作职责,对城区范围内的废旧汽车全面排查,共发现73辆疑似废旧汽车,全部登记造册,移送交警部门核实处理。下一步工作中将常态化摸排,发现一起移送一起。二、供水中心对具备更换条件的中鸣小区、桥坡底小区、儒城国际、凤凰苑4家小区进行了整改,并对无条件立即整改的小区下发通知并督促物业创造条件逐步进行整改。三、欠缴水费的三家单位,下枣林移民小区已于20254月全部缴清;县宾馆(中兴宾馆)于20253月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每月清欠426吨,目前已交3个月水费;东山过境等县财政拨款后才能缴清水费现正在催缴中。四、截止目前,1、长期欠缴房租,惠民南区、北区住户共欠缴房租4.24万元,现已交回2.658万元;未交回1.584万元,其中7户已起诉、1户死亡、1户正在立案中;2、未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住户3户,现已清退3户;3、住户家庭、财产、住房状况发生变化未清退,也未按照市场标准的1.2倍收取租金,惠民南区、北区共有25户,现已清退7户、整改14户、加收房费3户、起诉1户。五、根据晋税发〔202129号文件精神,住建局协同中阳县税务局、财政局共同起草《关于做好中阳县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住建发〔20242号)文件,同时起草《关于中阳县垃圾处理费基数核定的通知》,并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及各企业事业等相关单位,对垃圾处理费基数进行核定。现已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面积确认,确认完成后核算垃圾处理费,并将核算结果推送至税务局,由税务局开展征收工作。目前,已向税务局推送了9家单位及1000余家个体商铺的核算信息,并建立了推送台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8、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果断,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缓慢。一是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有差距。未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及时编制全县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导致城乡建设缺乏总体规划指引,秩序混乱。二是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推进迟缓。近年来实施的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城镇综合污水厂项目、凤城桥工程项目、狐尾沟口综合整治等民生项目,均因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不到位、工程管理不严格等原因,不同程度存在开工延期、施工缓慢、延期竣工、验收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工程建设周期延长,不能及时投入使用以实现惠民利民的目的。

整改情况:一、目前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暂未出台,导致后续其他规划暂时无法编制,待国土空间规划正式出台后,我局将对接自然资源局,尽快完成全县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二、住建局制定出台了项目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各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分工要求,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9、重要项目推进不科学、落实不主动。(1)可行性研究工作缺位,项目落实未经科学论证,造成财政资金浪费。2022928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务会研究规范拆迁办临时市场,未经科学系统调查,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该便民经营点于202333日竣工验收,416日商户开始入驻,1130日取缔拆除,实际运行时间不足8个,目前全部设施堆放于执法队库房,造成14.79万元财政资金浪费。(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移交迟缓。一是已竣工工程项目不验收。20226月实施的中阳县武家庄镇区污水处理项目;20227月实施的中阳县凤城桥工程,以上已竣工工程项目至今一直未予验收。二是已竣工工程项目不结算。狐尾沟雨污分流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于202312月竣工;狐尾沟口综合整治工程于20239月竣工,均未办理结算审核。三是已竣工工程项目不移交。磁窑会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县城道路及管网综合改造PPP项目竣工后一直未办理移交手续。

整改情况:一、执法队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党内公开予以通报批评,后续工作将以更严谨、科学的态度推动工作,加强可行性调研研究,杜绝同类问题发现。二、中阳县武家庄镇区污水处理项目、中阳县凤城桥工程已完成验收;狐尾沟雨污分流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上报申请结算审核,预计年底完成狐尾沟口综合整治工程已结算审核。三是已竣工工程项目不移交。磁窑会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县城道路及管网综合改造PPP项目竣工后一直未办理移交手续。并制定出台了项目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各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分工要求,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0、住建局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局队合一体制融合不够,协调机制不健全,执法队执法职责发挥不充分。202111月机构改革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共作出行政处罚7件,其中和住建局共办结5件,单独办结2件。因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就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市政公共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领域开展过行政检查、也未进行任何行政强制,行政执法职责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我局对照《三定方案》内容和局队合一工作要求,将局内业务股室与执法队各中队按照职能结对配合;目前已实现执法队与住建局合署办公,同步实现办公室、财务室合并,工作区域全部合并。二、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责。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1、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操作流程不规范。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615日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未按流程规定规范操作,直接由监督员将巡察发现问题自行上报系统,致使平台从试运行到202491515个月上传各类案件7.33万件,日均上传160余件,在推动平台运行过程中,未能站在我县城市管理大局考虑,未能充分认识案件量带给我县城市管理形象的负面影响,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有欠缺。

整改情况:按照《山西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处置和结案标准》,组织监督员集中学习4次,有效提升监督员专业技能,同时研究制定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操作流程,严格案件上报标准。截至2025618日共上报案件8076件,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2、信访事项处理不及时,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信访人袁某反映拖欠2018年金罗镇安装集中供热各村施工队工程款问题、高某反映2017年中阳县廉租房二期打工被拖欠工资问题,县住建局分别于202315日和118日受理,并就上述信访事项于202367日向信访人反馈处理意见,远超《信访工作条例》关于信访事项办理时限的规定。

整改情况:建立信访台账管理制度,规定信访办理中签收、告知、办理、答复时间限制。2025年办理信访案件4件,3件按期办结,1件正在办理期内。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

强烈的问题

反馈问题:1、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正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虚假询价严重。(1)虚假公司参与询价。县住建局20218月至12月,先后4次通过询价方式向7户商家采购办公用品、电料、日杂用品等发起采购询价。经查询,其中5户商家工商登记信息未查询到。(2)未成立公司参与询价。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为进行2024年春节元宵两节亮化宣传,于2024122日向三家供应商开展采购询价,并于2024125日与某公司签订《活动宣传合同》。其中,参与询价的1户公司成立日期为202447日。参与询价时公司尚未成立,不合正常逻辑。(3)注销公司参与询价。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0515日至2022530日,先后6次通过询价方式购买农药、肥料等,参与询价的中阳县某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514日已注销登记,但仍参与询价活动;中阳县供热供气管理中心20219月为采购消暑用品向3户商家发起询价。经查询,其中1户于20171120日已注销。(4)签订合同不规范。2020年至2023年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支付中阳县某轿车修理点修理费22.64万元,合同签订之初即定好维修金额,不合逻辑。

整改情况:一、住建局、城管中心、供热供气服务中心、执法队针对不符合采购程序行为对相关负责人做出通报批评。二、各支部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全部重新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三、执法队针对车辆管理不严问题,制定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2、长期向无资质人员购买服务。县供水服务中心20203月至20229月先后46次向许某某个人支付维修费、管道抢修费、修缮工程款78.26万元;20208月至20228月先后13次向刘某某个人支付电器维修费、电器修缮费等5.24万元。

整改情况:供水服务中心对负责购买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出通报批评,已完善财务管理及收支制度,今后严厉杜绝向无资质人员购买服务。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3、工会经费、福利费管理不规范,超范围支出现象严重。供热供气管理中心2020年、2021年、2022年先后为多名临时人员发放福利,共计9300.73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2021年超范围为85名临时人员支付福利费6970元。

整改情况:经核查,供热供气管理中心临时人员均为从事户外工作的人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该85名临时人员均为在临时市场从事户外工作的协管员,支付费用主要用作夏季高温补助。执法队部分为20219月我单位违规使用福利费为85名城市协管员发放中秋节福利沁州黄小米和宁化府醋,每人82元,合计6970元。现将该笔资金进行整改,85名城市协管员将该笔资金交回办公室主任刘永强,刘永强将该笔资金退回本单位实有账户(0509018829300155735)。今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供热供气管理中心临时人员涉及6人,其中4人已于2022年年底被辞退,剩余2人已退回。目前已完善福利费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20207月,中阳县园林处在未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的情况下,购置台式电脑2台超规定1800元。

整改情况:经过城管中心(原园林处)核实,该两台电脑因用于财务和绘图工作,所需配置较高,因此采购费用超标。目前已重新修订了采购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纳入2025年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5、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县市政管理处2019929日实施烈士楼周围不锈钢围挡工程,2020年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拆除,县市政管理处未及时对拆除的围挡进行回收管理,造成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经城管中心(原县市政管理处)核查,该部分围挡为施工承包方私自拆除,后已追缴回中心留存。同时完善了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6、安全生产工作重安排部署轻分析研判、专项行动流于形式。(1)重安排部署轻分析研判。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1227日印发《工作提醒函》明确,“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例会,有会议纪要、有问题分析研判、有相应解决措施。”县住建局每月一次安委会例会坚持不彻底,会议内容主要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纪要空泛,对具体问题缺乏分析研判,更未提出相应解决措施。(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县政府、县安委会、中阳县高层消防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先后13次印发关于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文件,住建局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靠企业自查,未全覆盖实地监督检查,导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不全面、走过场。如:金泽苑小区存在消防栓安装不合格、消防水带陈旧、消防栓柜门打不开、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局安委会完善例会工作制度,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住建领域存在的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意见。二、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督促金泽苑小区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要求金泽苑小区要举一反三,常态化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巡查检查。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7、公文审核把关不严格、不规范。县住建局接收办理中共中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档案报〉征订工作的通知》时,来文登记中来文单位显示为“中共中央县委办公室”,文件标题显示为“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钢档案报》征订工作的通知”。(2)审核把关不严格。县住建局2023117日印发《关于落实吕梁市委专项巡查中阳县应急管理系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通篇将“巡察”写为“巡查”。(3)行政处罚文书不规范。县住建局2023121日作出的(中住罚决字〔2023〕第001)(中住罚决字〔2023〕第002)《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在……工程中明知该设备未安装的前提下,……”未明确提及“该设备”具体指什么设备,内容不具体,不明确。

整改情况:一、住建局重新修订公文管理办法,在收文中明确输入、复核流程,杜绝误输入问题;发文中明确主办股室和拟稿人应注意语言表述要专业清晰准确,分管领导要加强把关审验,并发局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严格执行。二、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高峰提出批评并要求做书面检查。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8、深入基层调研不认真,落实惠民政策效果不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群众中心”思想树得不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认真,致使政策落实与现实脱节,没有真正达到惠民的效果。如,原车鸣峪乡河底村2020年两户危房户,在改造时深入调查不到位,忽视当地气候条件,用活动房代替砖瓦房,致使房屋闲置。

整改情况:2020年实施危房改造时,根据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筑的要求,河底村采用预制混凝土房外墙加保温材料的形式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经与暖泉镇共同调查,现该两户除冬季与子女居住外,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并放置农机器械。下一步将根据农户意愿和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改造方式,确保改造效果和提高入住率。同时纪检委对村镇股长武建军给予警告处分。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9、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人员管理松懈。巡察期间,巡察组对住建局20249月份签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月未签到5天以上工作人员达22人,未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整改情况:住建局重新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将人员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未休年假补贴发放、节假福利发放挂钩,未签到天数超出规定的一票否决。树立奖优惩劣的考勤管理氛围。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0、形式主义问题突出,文件材料照抄照搬现象普遍。一是制度建设照抄照搬。房产服务中心制定的《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明显拷贝其他单位样板、改头换面简单修改即定稿的痕迹;二是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照抄照搬。城建系统党委书记2021年和2023年的《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不足”部分几乎完全一样,“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内容重复率在90%以上;2022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2021年度问题整改情况”所涉内容和2021年述职报告中所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无关。

整改情况:一、房产中心建立完善文件审核制度按照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二、对系统党务专干王晓蛟同志提出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1、业务学习不深入,政策把握不全面。住建局对原属该单位的人民防空职能业务学习不深入,政策把握不全面,多收取易地建设费21.64万元。

整改情况:经综治办(原人防股)核实,该三个项目在办理人防相关手续时,其他前置手续办理不完善,已开工建设,该部分易地建设费21.64万元为补缴费用,不在减免范围内。将最新易地建设费相关内容纳入2025年学习内容,做到学习和业务相结合。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2、对违建户断水、断热缺乏巡查监督,不利于打击遏制违建行为。2023417日,县自然资源局向县住建局发函“不得为31户违法建设户提供供水、供气、供热”,并提供违建名单,住建局收函后下达相应指令,巡察发现,供水服务中心仍为5户违建户提供供水服务、中钢供热中心为11户违建户提供供热服务,以上行为不利于对违建行为的打击遏制。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自然资源局推送的违建以文件形式下发监管的供热、供气、供水、商砼企业,严令禁止给相关违建项目提供暖、气、水、混凝土等。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3、执法过程“一刀切”,重监督检查、轻整改督促。一是执法检查“一刀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共摸排餐饮服务店363家,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39份,要求235家整改。其中28家油烟排放少甚至不排放油烟,仍机械执行文件标准,要求安装净化器,存在执法过程考虑实际情况少、“一刀切”的问题;二是督促整改不力。截至到8月底,235家中有178家整改完毕,剩余57家餐饮服务门店油烟污染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执法队开展建成区餐饮业摸底排查行动,共摸排餐饮服务店363,家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压实工作任务。其中未产生油烟24家,已安装净化器85家,停业15家,剩余239家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239家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4、房产服务中心对物业公司失察失管,物业公司挪用惠民北区取暖费。中阳县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民北区)欠缴中钢热力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费30万元,巡察发现,该欠款挪用于赔偿金。

整改情况:经房产中心核查,中阳县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民北区)一员工在岗位上因病死亡,该部分资金当时临时用于赔偿款,随后已补缴给中钢热力公司。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5、重大项目管理不严格。一是变更请示不及时。凤城桥项目2022221日变更计方案,并于同年71日开工建设,直到2023626日、728日才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交变更请示。二是工程建设设计费取费标准不一致。凤城桥工程项目于202123日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取费依据为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规定,在后期设计服务招标时,依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9年通报,致使最终中标价高于批复价91.02万元。

整改情况:中阳县凤城桥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可研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227万元,根据《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中设协字〔20197号)》内插计算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基数为129.8+4227-3000/5000-3000*204.9-129.8=175.87万元。因受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专业系数、附加系数等影响,设计费按标准计算为175.87×1.9=334.15万元。考虑七折计算为233.208万元,因此最终中标价高于批复价。今后将进一步严肃工作流程,同时将《通报》内容纳入79日集中学习内容,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16、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日常监督仍需进一步做实做细。一是主观能动性不强,监督不够有力。日常监督依赖于完成县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监督发现问题提整改建议多,提批评意见少,责任追究更少,监督实效不明显。二是政治监督不够扎实,监督覆盖不够全面。对住建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不够有力;“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停留在事前参会,缺少对事中的跟踪和事后的评估;对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廉政警示教育不经常、不常态。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局监察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机制,提前报请纪委审阅相关资料,召开党组会并邀请纪检派驻组参会,积极配合派驻组工作,同时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2025年已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警示教育6次。

整改结果:已整改

()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反馈问题:1、基层组织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严重,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联系群众的支部职责完全丧失,党建工作虚化严重。一是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不规范。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时断时续,不达《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标准。三是讲党课重读不重讲,教育党员、指导工作实践意义不大。四是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多数为集中理论学习,未明确活动主题、形式多样开展活动。五是支部决策功能丧失,未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事项,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及时补充党建队伍力量,细化分工,明确各支部负责党建工作的资料收集、信息整理、档案完善等。二、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截至目前系统党委已召开党委会3次,各支部共召开支委会5次,召开主题党日20次,党员大会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5次。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2、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政治生活走过场。一是重视不够,召开不及时。2020年以来住建局、供水服务中心部分年度未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会前准备不充分,统一党员思想作用发挥不到位。2020年以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房产服务中心召开的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仅局限于部分服务对象,覆盖范围较窄,且未对征求意见进行汇总,谈心谈话流于形式。三是会中惜情顾面,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未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目的。四是会后整改工作缺位。房产服务中心6次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均未对查摆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未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各支部已制定出台党内生活工作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要求,并严格落实执行。二、严格落实党务工作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整理各类党务资料和会议资料,归档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3、党员管理松懈,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未制定退休党员学习教育及管理的办法和制度,未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退休党员干部参与支部活动不积极。大部分退休党员自退休起未参加组织生活,支部仅对其进行口头通知提醒,未采取任何教育管理措施,放任其脱离组织之外。

整改情况:按照县老干部局《关于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标准的通知》(晋老发20224号)制定出台退休党员管理办法,结合支部实际退休党员情况将退休党员切实纳入支部管理范围,制定退休干部管理台账,下一步各支部邀请退休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4、支部换届准备不充分、存档不规范。20209月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支部换届选举,在准备段未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程流程和环节准备工作有欠缺;选举结束后,选票未按规定密封存档。

整改情况: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纳入2025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并进行集中学习。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停留在传达上级精神和泛泛地提要求层面上,没有充分站到全局高度来看待问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没能把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如房产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分别自2020年、2022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任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股室没有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日常抓业务工作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谈心谈话不够经常、相互批评不够严格,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提醒不够,没有完全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在纪律作风整顿期间顶风违纪,工作玩忽职守,未履行请假手续等行为,被县纪委给予处分。

整改情况:一、住建系统党委已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要求各支部安排部署,同时按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要求各支部“一把手”与分管副职和各股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提升党内生活质量,将批评与自我批评结果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整改

反馈问题:6、干部教育管理缺位。(1)干部教育培训不扎实县住建局开展业务培训较少,传帮带脱节,导致建管股、招标办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存在经验不足情形。(2)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一是日常监督不深入。未制定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制度;未建立证照持有台账与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二是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不合理,年轻干部队伍断层。县住建局年轻干部后备力量不足,干部队伍创新活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县住建局多名股室负责人十多年未轮岗交流。

整改情况:一、将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二、建立健全股级干部管理台账,全面厘清住建局干部队伍具体情况。三、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股级干部选拔要求任命住建局股级干部,93日已将我局股级干部交流申请上报县组织部,启动股级干部任命程序,本月完成交流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

反馈问题:1、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根源、深刻查摆责任关联,真正从政治上找准、找深差距不足行动不够,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住建系统党委已于20252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党内生活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5022664;

电子邮箱:zyxcjj@163.com

中共中阳县住建系统委员会

202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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