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镇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种植户:
根据《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2〕80号)、《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晋政办发〔2022〕81号)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工信产业字〔2024〕218号)和《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培育木耳专业镇发展切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政办发〔2025〕18号)要求,为做好切块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
(一)支持对象必须为中阳木耳专业镇独立法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种植户。
(二)支持事项为2025年6月认定省级专业镇之后新建和在建项目或新开展和正在开展的工作。
(三)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023、2024、2025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
(四)支持的事项未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具体支持事项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建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由部门牵头负责实施的,按照财政投资评审价格总额给予全额支持;由企业实施的,按照财政投资评审价格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助。
(二)主导产业壮大。对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总额15%的比例给予补助。
对由部门牵头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题课题研究、编制专项规划的给予全额支持。
对2025年种植二茬木耳的企业、合作社及个体种植户,按照每棒0.9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创新能力提升。对营收规模在主导产业排名前三,且2025年6月以来购置研发、检测、试验等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固定资产总额1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2025年以来,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开展木耳产业相关的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等活动或项目,由部门牵头或具体开展的,按照合同金额给予全额支持;由企业开展的,按照合同金额50%的比例给予补助。
(四)品牌标准创建。对新获得国字号、省级品牌称号的单位或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补贴;对建设区域公共品牌、申报区域公用品牌的单位(协会),根据工作进度给予补助。
对参与“三品一标”产品检测并通过检测,由部门牵头或具体实施的,按照实际检测费用总额给予全额支持;由企业实施的,按照实际检测费用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助。
(五)推动“抱团”发展。对推动“抱团”发展举办的各类会议、会展等活动经费的支持比例为50%。
(六)专项宣传推介。对举办木耳产业相关的宣传推介活动、招商引资活动,由部门牵头开展的,按活动实际经费给予全额支持;由企业举办或开展的,按活动实际经费50%的比例给予补助。
(七)发展目标奖励。对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对我县入驻抖音、淘宝等电商平台且一年内木耳产品全网电商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给予销售额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部门具体实施的,按照项目序时进度给予全额支持;由企业具体实施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的比例给予补助。
(九)就业富民赋能。对开展培训的单位或企业,按照培训实际费用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助。
(十)领军人才支撑。对全职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或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的用人单位或企业,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与木耳产业相关的人才招聘活动举办单位或企业,按照活动费用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助。
三、申报审核要求
(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行业主管原则,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或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要求详见附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包括加盖公章的报告PDF格式,以及表格WORD、EXCEL格式)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县工信和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或企业对申请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的行为,除追回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1:
中阳县培育木耳专业镇发展切块资金
申请报告编写要求.doc
附件2:
项目类切块资金情况表.xls
附件3:
事项类切块资金情况表.xls
中阳县工信和科技局 中阳县财政局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