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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08-20 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吕梁市委编办关于做好进一步规范基层职责权限工作的通知》(吕编办字〔202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经梳理村级组织工作职责共11类56项,现将《中阳县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纳入梳理清单的事项,各村级组织要按照“方便群众、酌情合理、实事求是、做好服务”的原则,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照梳理出的事项清单逐一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 

    三、面向社会公开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国家机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规范办事流程,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和时限,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中阳县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1、图解:《关于公布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文字解读:《关于公布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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