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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实施禁牧休牧促进林牧协调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12-12 10:16

中政发〔202341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实施禁牧休牧促进林牧

协调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实施禁牧休牧促进林牧协调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实施禁牧休牧促进林牧

协调发展工作方案

为保护林草资源,巩固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吕梁市禁牧休牧条例》和《关于在全市实施禁牧休牧轮牧促进林牧林业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21〕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禁牧是落实省级林长《关于确保实现“十四五”森林覆盖率目标的令》(2022年第2号令)的主要措施,是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要途径,更是保护林草资源、恢复林草植被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工程。我县属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统筹林牧业协调发展,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草则草、宜林则林,是我县林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从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禁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禁牧和促进舍饲圈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造、管、封相结合

“三分造、七分管”。在林业生态建设中,要把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放在首要地位,通过禁牧使现有的林草植被稳定生长,发挥效应。

(二)坚持统筹规划,促进林牧协调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统筹林牧业协调发展,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草则草、宜林则林,推动林牧分区发展、协调发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发展适度规模养殖

采取“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措施,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养殖,实施舍饲圈养,引导养殖户饲养适宜圈舍养殖的肉羊品种,逐步减少山羊放牧数量,减缓林牧矛盾,保护生态平衡。

(四)坚持党政同责,多部门形成合力

乡镇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互相配合,切实履行生态保护发展的职责,高位推动禁牧工作。

(五)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巡查,落实执法监督责任,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禁牧范围

根据《吕梁市禁牧休牧条例》,在下列区域实行禁牧:

1.新造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封山育林区以及实施核桃品种改良的区域

2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水土流失以及生态脆弱区的林地和草地;

3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4县城城区范围,340省道、209国道、离隰高速通道可见山体范围内,各乡镇政府所在地。

具体封禁区域范围是:

武家庄镇:近五年栽植的林业工程和西山循环路沿线两侧,每个村封禁范围是:武家庄村:王家峁自然村到下山峁,南垣、南河公路沿线,镇政府对面至留慈;福禄峪村:福禄峪至补则塔、牛粉塌村脑畔一带;上庄村:前梁山至上庄村对面;刘家圪垛村:井沟至乔家庄小组,核桃园区嫁接范围;枣坪村:从田家山至枣坪后岭,公路沿线两旁到大林湾、芦家塔、洗煤厂沟;石口头村:庄上脑畔至石口头脑畔,阳山脑畔,普善庄脑畔,新庄园到柳家庄村对面;塔上村:穆家庄、塔上、刘家庄沿循环路两侧;张家庄村:圪针耳沟、轱辘咀阳山;郝家圪塔村:郝家圪塔到寺上脑畔。

枝柯镇:近五年栽植的林业工程,340省道沿线两侧,各村具体禁牧区域是:谷罗沟:斜铲沟沟口至交山庙,信征沟口至东川沟口;枝柯村:龙王山、紫金山,东川口至马家峪铁路桥底;马家峪:麻子山村头至马家峪村口,马家峪村脑畔;上桥村:马家峪村界至双庙以上;南大井:340省道公两侧;师庄村:枝柯岔至石门子沟口村对面。

宁乡镇:近五年栽植的林业工程,城区范围第一山脊线以内。具体每个居委牧范围是:府东居委:乔家沟槐树梁、麻花梁、崔家岭至郝家岭;柳沟居委:柳沟村,村井口至黄家沟大门口,柏家峪村到后村,柏洼坪、柏洼山、新庄村到滚牛坡前;太高居委:太高村口至尚家峪209国道以东,沟门上以后至桃花峁接尚家峪地界;尚家峪居委:核桃园区、火炉上;城南居委:赵家沟至张沟,赵家莲、贺家岭村前,209线以上,上至河神庙下至凤尾沟岔、寨沟,苍湾,340省道沿线两侧;南街居委:340省道以上,山顶以下至苍湾地界,凤尾沟以前,雷家沟两侧的城区范围;府南居委:脑畔梁、朱家山俄焉、郭家岭;城东居委:邢家岭村至209线以上,谭沟两侧的城区范围;段家庄居委:东梁至七狼沟,牛头坡,神堂梁至段家庄。石崖上至段家庄村,水库底209国道以西,水库以西至黑太子桥;庞家会居委:209国道以东,村脑畔范围内。钢城居委:钢城以上至尚家峪村界第一山脊线以下。

下枣林乡:近五年栽植的林业工程和西山循环路沿线两侧,具体封禁区域是:罗家焉村:寺焉村底至北湖沟村中到上枣林村以上;刘家塔村:梁背后沟岔至河道岔,大沟沿大泉沟公路,碾圪洞至普善庄公路;下枣林村:下枣林村公路两侧范围,冯家坡、穆家庄、郭家山村周围;朱家庄村:朱赵公路沿线两侧;青阳坪村:青阳坪村至万年饱村公路沿线两侧;贺家焉村:背崖底村至翟家岭村沿线生态脆弱区;吴家峁村:杨家圪塔、社科至薛家峁、前村至马畔耳界;神圪垯村:神圪垯至黑土圪塔,黑土圪塔至麦地焉公路两边;岔沟:公路沿线两侧。阳坡村:阳坡至龙天庙公路两边沿线。

暖泉镇:近五年栽植的林业工程、西山循环路及209通道沿线两侧,暖泉分两个片区,禁牧范围具体是:

暖泉片区:青楼村:从杜家沟沟岔至乔家塔村脑畔阳山全部范围;兰家庄村:村对面白杨沟至青家山沟范围新栽项目工程;桥上村:桥上村大路以北垣头上以南;庙沟村:乔则沟、道则沟包括新实施的工程项目区;岳家山村:前柳沟以后至李背沟以前;王家庄村:宣化庄村至大楼岭村脑畔一带;沙塘村:浪沟、东沟林区范围,滩则垣核桃园区,大峁核桃园区;乾村:垣头上水泥路以南,窑神梁山神庙以下所有范围,神堂山到山湾沟掌以下、前岔沟村对面;宣化庄村:狼家垣至桑园;雷家庄村:白阳沟沟掌至兰家庄地界;韩家庄村:堡村门底沟,韩家庄的曲沟;上垣村:中垣上至大洪沟;港村:寺底村背山、盘道渠、冯家圪台,港村的背山;暖泉村:小中咀、大中咀、阳坡梁至薛家咀。

车鸣峪片区:弓阳村:赵洼沟,前岔脑畔,草楼泉,贾山底光伏以上至阳坡沟、井沟、晋洲营,上顶山景区及旅游通道两侧;刘家坪:柳峪沟东至宋家沟;关上村:关上至石宝庄公路沿线,关上至崖底,任家湾至黄风沟,石宝庄至天道头,布施至杏树堂沿线;车鸣峪村:万年饱至尖板沟河道沿公路两旁以东;河底村:209国道沿线两侧通道绿化带,从大麦峪沟口至曹家峪村头;凤尾村:离隰高路以上齐家岭、凤尾村至白渝沟。

金罗镇:近五年栽植的林业工程和西山循环路沿线两侧,以304省道和209国道沿线为主向两侧辐射,金张、朱苏公路沿线作为重点禁牧区域。具体各村禁牧范围是:道棠:下接交口,上至东合的枣园梁一带;东合:以大圪堆、现现梁、接道棠、益家村一带;益家村:以马六梁、背阴坂梁一带;高家沟:庙梁对面;北坡:胡家梁、小水峪梁;水峪:脑头梁、大狸峁、花塌则;朱家店:村脑畔梁、玉皇堡一带;白草:椿树坪以前、村脑畔、玉皇堡一带;尧峪:寨门上、大石沟、建桃顶;岔上:大梁顶、西沟掌;金罗:脑畔梁、王家垣梁、大塌、庙梁、北连坡;西合:殿则梁、冯家山梁、西合梁;沟底:翟家岭、枣园梁;郝家畔:狼墕梁至野鸡堂梁一带;朱苏公路(白草至苏村):张家咀村前梁和郭家山背梁一带;金张公路(高家沟至张子山):东至蔺家墕沟、南至后墕梁、西至付家墕梁、北至赵家山梁,以赵家山梁、后墕梁一带为主。

在禁牧区内,一律不能放养;在禁牧区外,一是要在春季牧草返青期和秋季牧草结实期进行休牧,也不能放养。二是要按照草畜平衡原则,合理确定载蓄量,视林草情况科学进行轮牧,不得过度放牧。

5上述禁牧时间试行一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实施封禁保护措施

禁牧工作实行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林草资源的保护力度,组织护林员进行人工巡护;在禁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人畜活动频繁区域进行拉网封禁,设立界桩、标牌等禁牧标志;在主要山口、路口和村口张贴公告;对养殖企业、养殖户和放牧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重点监督,村居委要签订禁牧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积极完善全县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把各乡镇禁牧区细化到每一个护林员管辖范围内,上图定位,责任到人。各护林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常态化巡查,一旦发现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乡镇政府

(三)严禁在禁牧区从事下列活动

1放养牛、羊等草食动物;

2焚烧、野炊、垦荒、非法采伐;

3违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

4非法采矿、采石、采砂、取土;

5擅自移动、损毁界桩、标牌护网等禁牧标志;

6其他破坏封山禁牧的行为和活动;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禁牧合力

县林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禁牧监督管理工作;各乡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禁牧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引导村(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动员养殖户舍施圈养,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禁牧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公安、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禁牧相关工作。

(五)加大执法力度,促进林牧协调发展

县、乡(镇)两级政府成立禁牧工作领导机构,乡镇组建禁牧执法队伍,由乡(镇)长担任执法队队长,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组建禁牧执法小分队,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禁牧工作。各村级林长全程参与配合,与本村放牧户签订承诺书,动员放牧户定期出售或者舍施圈养。

禁牧执法队伍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对在禁牧区内放牧的,责令停止放牧,给予警告,并对牲畜所有者处以每次每个羊单位10元罚款。造成林木毁坏的,对破坏、盗窃、擅自移动封禁标志及损坏封育设施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屡禁不止性质恶劣的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拘留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禁牧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职责

各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禁牧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牲畜进入禁牧区放牧。

各乡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禁牧工作,组建禁牧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完善禁牧工作管理制度,依法禁牧,确保成效。

县公安局职责:积极配合各乡及有关部门为禁牧工作提供警力支持,对违反禁牧规定,擅自进入林地放牧,毁坏围栏设施,乱挖野生苗木、药材,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占草地、林地,毁林、毁草开荒,违法采石,随意狩猎、用火、砍柴、割条、采青等行为,根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县财政局职责:负责禁牧工作经费的落实。

县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规划全县舍饲养殖圈棚建设,圈养品种的筛选,教育和引导养殖户进行舍饲圈养。

县融媒体中心职责:做好禁牧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我县关于禁牧工作的政策,宣传我县禁牧工作取得的成效,曝光禁牧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等情况。

县林业局职责:负责全县禁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县禁牧工作的宣传、完成禁牧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通报各乡镇禁牧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做好县禁牧工作领导组与各乡、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县纪委监委职责:负责调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牧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为非法放牧者提供支持保护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

禁牧工作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相结合,县级总林长牵头抓总,县级副总林长总负责,县级林长督促指导所辖乡镇的禁牧工作,乡级林长为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禁牧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健全禁牧管理制度

各乡要切实担负起禁牧主体责任,乡镇综合执法队总负责,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要建立禁牧工作月报制,每月一调度、每月一汇总、每月一小结。完善并建立禁牧工作各级林长考核机制,强化禁牧工作中对乡、村两级林长的考核。

各乡要充分发挥村级林长和护林员的积极作用,对本辖区的养殖牛、羊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登记,建立台账,并动员放牧户提前做好限期出售或舍饲圈养工作。由村级林长与辖区内放养户签订禁牧承诺,限期出售或完成舍饲圈养的转变。对禁牧后生产、生活有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应当结合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统筹资金在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补助。要建立承诺制度,各村级林长要责成本村放牧户签订禁牧承诺书,放牧户要对本人的承诺守信践行,尝试建立保护生态征信制度。对两次以上不听劝阻、执意放牧的人员纳入破坏生态不良征信人员名单,在本村委进行公示,并从公示之日起,暂停发放贴息、扶贫贷款、退耕还林补助、地方补贴及其它各种惠农补贴。

(三)健全完善县级林长巡林制度

县级林长巡林制度是县级林长通过明察暗访,监督、协调、指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禁牧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林长巡林应坚持结果导向,务求实效,对不履行禁牧职责或禁牧成效不明显的,报县级林长同意后,由县林长制办公室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或者提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四)创新机制确保禁牧成效

各乡镇要把全面推行林长制、禁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创新工作机制,成立禁牧督查组,督查组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纪委书记、分管林业、执法信访的副职等人员参加,规范、督促、纠正执法行为保护执法干部,杜绝无理上访、捏造诬陷执法人员等事件发生。

县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负责对禁牧工作中拒不履行禁牧处罚结果,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谩骂、围攻、殴打禁牧工作人员的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政府组建禁牧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禁牧工作进展情况每一督查,每一排队,并将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对推进禁牧工作不力的单位在县电视台曝光、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被通报的乡镇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在禁牧监管中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公职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经费保障

县财政保障禁牧休牧工作经费,对各乡镇禁牧工作分别按5万、4万、3万三个档次拨付乡镇,具体拨付由县禁牧领导组根据工作成效进行分档进行。此外,县财政还要保障林业部门必要的禁牧工作经费以保障禁牧休牧工作的顺利运行



解读:图解:《中阳县实施禁牧休牧促进林牧协调发展工作方案》

政策咨询:林业局   办公室   502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