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发〔2025〕14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发〔2025〕9号、晋政发〔2025〕8号和吕政发〔2025〕6号的要求,扎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工作任务
(一)普查目的。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客观真实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范围。普查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中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要求设立普查机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设立普查工作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县统计局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县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县市场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类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相关事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县水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公安、民政、司法、人社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统计局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办事的原则,实事求是编制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科学测算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所需设备的数量及普查所需经费总额。县财政局要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普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对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对在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各普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乡镇、各普查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三)创新方法手段。科学应用现代化调查手段,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工作负担。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做好宣传引导。县统计局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短、平、快”的宣传作用,通过大喇叭、电子屏、条幅、流动宣传车以及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动员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关心支持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中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中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孙晶晶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武靖效 县政府办副主任
高奇平 县统计局局长
高三亮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尚兴杰 县发改局副局长
高海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王彦丹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范洪源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永强 县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张力丹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月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
武文忠 县人社局副局长
郭建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任爱爱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小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海全 县市场局副局长
武永光 县采购中心主任
史艳平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高晓琴 县统计局副局长
安 强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李浩东 县武警中队事务长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高晓琴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政策咨询:统计局 办公室 5300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