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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解读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09-14 10:56 来源:农机中心 放大 正常 缩小

文件链接:《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目标任务

1、聚焦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有限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 

2、鼓励

各乡镇积极探索发展区域特色农林产品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方式。

3、2021年

我县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40万元,支持托管服务面积0.4万亩以上。

资金补助

1、补助环节

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

    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行已基本成熟的服务环节,逐步退出或降低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

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在验收合格后,县财政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

1、优选服务组织

项目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优先支持具有法人资格,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机构健全,运营规范,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且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账簿齐全,版面制度上墙;参与作业的农机户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耕、种、收等)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的组织,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切实保障服务效果

2、确定服务价格

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价格,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机制协商确定。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引导服务组织合理确定托管服务价格。要防止个别服务组织形成价格垄断,切实保障农户利益。

    3、依约开展服务

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由项目县农业农村(农经)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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