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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09-06 00:00

  中政发〔202128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

  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

  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为保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相关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中阳县位于山西省西部,吕梁山脉中段西麓,黄河支流三川河上游的南川河流域,东经111.1795度,北纬37.35715度。东西45公里,南北47公里,国土总面积1432.9平方公里(215万亩)。东与汾阳、孝义两市交界,西与柳林、石楼两县接壤,南与交口县相连,北与离石区毗邻,340省道、209国道和孝柳铁路横贯境内。全县辖5镇1乡,89个村(居)委,总人口15.6万,其中农村人口10.1万,占到全县总人数的64.6%。目前,土地确权耕地面积156025.23万亩,承包农户数17226户,主要种植农作物有玉米谷子、高粱、燕麦、荞麦、大豆、秋杂豆、马铃薯、甘薯林业用地面积175万亩,有林地110万亩,核桃经济林20万亩。截至目前为止,农业机械总动力14.1万千瓦,机械播种面积5603公顷,其中大型拖拉机226台,玉米收割机4台,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55%。

  近年来,在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劳动力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利用机械化数量逐步增加,机械作业面积逐步扩大,但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程度还不高,特别是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覆盖率较低,因此全县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于提高全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种植服务面积不少于4000亩,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机械利用率达到80%,促进全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过程。二是实现环保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结合。三是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四是寻找、培育服务主体,带领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走向集中统一的现代农业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2021年完成服务面积0.4万亩以上。项目主要针对全县主导产业的管护、大田作物的机种、机收、机耕(秋)等多个环节进行补助。

  (二)制定标准。今年共计实施项目资金40万元,择优选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比较好的服务组织实施连片作业,制定规模上限。原则上实施区域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300亩,逐步实现整村整乡推进。

  参与此项目的托管服务组织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法人资格,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机构健全,运营规范,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且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三是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账簿齐全,版面制度上墙等;四是参与作业的农机户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五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耕、种、收等)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等;六是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优选服务组织。各乡镇要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项目。确定后要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县农经中心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明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

  (四)监督项目实施。各乡镇负责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工作。项目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按照下达任务指标,监督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组织协调服务组织完成作业任务。县农经中心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督查验收工作。县财政局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财政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已享受同样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要充分尊重小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组织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一接受耕、种、收等生产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

  (五)检查验收。乡镇、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

  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

  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核实验收,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

  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

  备案。乡镇、村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县农经中心不定时对作业户数的5%进行抽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县农经中心会同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面积、质量进行科学核算的基础上,由县农经中心及时汇总资料,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县财政局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七)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分别于10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对2021年项目实施情况,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作,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于2022年1月1日前报县农经中心,报告内容包括2021年已实施和2022年拟实施的耕地面积、作物、环节、市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统一领导,农经中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分工负责,确保项目落实。财政局主要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各乡镇主要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聘请农机等专家顾问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实施指导。县农经中心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要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鼓励探索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经中心要加强调研监督,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资金管理县农经中心要建立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农业生产托管验收单》《农业生产托管验收汇总表》和《农业生产托管资金支付表》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档案”。县财政局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台账,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开支标准。要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任务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对挤占、截留、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人员移交纪委监委问责处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县农经中心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会同乡镇、村以及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人员的技术培训和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附件:

  1.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2.中阳县          农业生产托管验收表

  3.中阳县          农业生产托管验收汇总表

  4.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

  5.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作业资金支付表

附件1:

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服务组织名称

成立时间

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

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

服务能力(亩)

2020年服务面积(亩)

备注


附件2:

中阳县         农业生产托管验收表

        乡(镇)      村委           (户主)

服务环节

地块名称

面积(亩)

地块名称

面积(亩)

地块名称

面积(亩)

服务地块共计:        

 验收

结论

乡镇

村委

户主

工程队

(备注:若承包土地为村集体用地,则户主由村委主任签字。)

需提供资料:1、服务合同复印件;2、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土地确权证书、林权证等);3、施工前、中、后期影像资料;4、若承包土地为村集体用地,则需要村委“四议两公开”资料及证明。

2021年   月  日

附件3:

中阳县          农业生产托管验收汇总表

          乡(镇)         村委(盖章)

序号

户主

合同价

实施亩数

总金额

补助30%金额

备注

合  计

          村委主任签字:

附件4:

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

组织名称(公章):         作业机主姓名:        联系电话:

作业地点(村名):                               单位:亩

承包作业农户

作业情况

农户签字

施肥

作业面积

作业时间

作业面积

作业时间

作业面积

作业时间

注:本表一式两份,原件由作业方保存,复印件由农经中心存档备案。


附件5:

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作业资金支付表

县农经中心(公章)                    县财政局(公章)                          年   月   日


补贴对象

项目任务验收合格面积(亩)

补助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卡号或账号

报领人签字并盖章

施肥

施肥

小计

施肥

合计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农经中心存档,一份报财政局备案,另一份用于报账。
解读链接:1、图解:关于《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文字解读:关于《2021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农经中心   办公室  530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