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文件链接:关于《中阳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方案》
一、文件背景
为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引起的群伤群死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根据市政府“7.23”会议精神,省公安厅交管局晋公交管【2021】27号【全省公安交警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十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通告
三、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以及城郊、城乡结合部行驶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的交通事故不发生。
四、哪些车辆为“农用车”?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正三轮载客摩托车除外)、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禁止载客的机动车辆(统称“农用车”)。
领导组组织体系
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冯峥嵘同志兼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职责
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检查、指导;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考核、通报和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一)县交警大队:
1.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考核、通报。
2.组织警力,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加强路面巡逻管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各乡镇:
1.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水平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相关人员和资源。
2.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督促村“两委”认真履职。
应急管理局:
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
(四)交通安全运输局: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
(五)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
(六)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内人员、城市园林绿化人员、城市道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山下工或者爱道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治理
(八)林业局: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
(九)工信局:配合有关部门源头治理农贸市场经营户搭乘农用车进出市场的行为。
(十)宣传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村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
七、工作任务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8月15日前)
1、营造整治舆论声势。
2、制度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16日至12月15日)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问题。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的问题。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
10、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确保专项整治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
(二)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工作推进。
(三)科学分析研判,精准分类施策。
(四)加强科技应用,提高治理能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六)强化工作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七)加强信息报送,反映整治动态。
九、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一不”(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的交通事故不发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