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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中阳县农贸市场经营户紧急避险撤离补贴方案》政策解读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7-30 20:19 来源:工信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源文件链接:《中阳县农贸市场经营户紧急避险撤离补贴方案》

一、出台背景

经专业机构鉴定我县农贸市场为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拟撤离店铺情况

经摸底核查,县农贸市场实际经营户47户,经营店铺(含经营户库房)面积3500余平方米。经营范围为:蔬菜水产、日杂百货、布匹鞋袜等。对47户实际经营户进行紧急避险撤离补贴。 

三、补贴范围及方式

县政府对于经营户撤离中阳县农贸市场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方式为:

第一阶段:

1.经营户于2022年6月5日20时之前撤离的,以每平米4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2.经营户于2022年6月8日20时之前撤离的,以每平米3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第二阶段:

1.经营户于2022年6月11日20时之前撤离的,以每平米2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2.经营户于2022年6月11日20时仍未撤离的,不予补贴。

四、工作流程及内容

1.确认补贴对象。

2.测量店铺实用面积。

3.现场签订协议。

4.验收核实确认。

5.按协议支付补贴。

五、其他事项

1.撤离发生的费用以及撤离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全部由经营者负责。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向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所述撤离是指经营户将所经营店铺及店铺内所属财产全部腾空,另行择地经营或主动放弃中阳县农贸市场店铺使用权的行为。

4.对于经营户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时撤离腾空的,有权采取措施腾空店铺并自行处置经营户遗留在店铺的物品。

5.经营户符合中阳县人民政府《中阳县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中政办发〔2022〕11号)第一项第六条政策的,在6月11日20时之前主动撤离的享受相应补贴政策,在6月11日20时之后撤离的,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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