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文件链接:《中阳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为统筹使用好财政涉农资金,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起草《中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讨论稿)。
二、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农〔2021〕45号)
2.《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
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农〔2018〕31号)
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整合资金规模
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70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6945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1204万元,市级专项衔接资金1659.05万元,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200万元,其他统筹整合资金991.9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实施情况建议调减资金项目14个,涉及资金1687.88万元;调增资金项目8个,涉及资金1355.7万元;新增项目30个,涉及资金1332.18万元。
(三)方案编制需要说明的情况
1.进入方案的项目是在项目库中优选的黑木耳、生猪、核桃等我县主导产业,以及与产业发展紧密关联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公共服务类项目,这些项目是通过与部门、乡镇商定又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同意后拟订的。
2.对2021年度已完成的仍有尾款的项目也编入方案一并解决。
3.农业奖补项目补贴标准,延用了(中办发〔2020〕10号)文件中阳县2020年特色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
4.方案经县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印发,并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政策咨询:乡村振兴局 办公室 53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