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8·11自然灾害农业受灾救助方案》政策解读
为认真做好8·11自然灾害受灾户的灾后重建工作,切实保证受灾农户减少损失,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受灾救助方案。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好灾后农业基础设施修缮及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切实保障我县农业产业稳定有序发展。
二、出台目的
利用红十字会捐赠的防汛救灾资金,用于农作物受损、圈舍修复、畜禽死亡、大棚毁坏等生产性成本补贴。力争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受灾户的生活得到保障,生产尽快恢复。
三、主要内容
《救助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救助对象及救助类型、救助办法、工作要求、救助审批表,明确了救助标准、范围、申请救助流程,切实把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灾后农业生产、生活恢复重建正常健康运行。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受灾农户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指导,完善救助审批资料,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发放到受灾农户,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民种、养殖收益。
政策咨询: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530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