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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8·11自然灾害农业受灾救助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8-24 16:30


中政发〔202247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8·11自然灾害农业受灾救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中阳县8·11自然灾害农业受灾救助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8·11自然灾害农业受灾救助方案

为认真做好8·11自然灾害受灾户的灾后重建工作切实保证受灾农户减少损失,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受灾救助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好灾后农业基础设施修缮及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切实保障我县农业产业稳定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利用红十字会捐赠的防汛救灾资金,用于农作物受损、圈舍修复、畜禽死亡、大棚毁坏等生产性成本补贴。力争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受灾户的生活得到保障,生产尽快恢复。

三、救助对象及救助类型

(一)救助对象

因灾造成农业受损的所有合作社、农户及带动脱贫户增收的企业

(二)救助原则

1.遵循多灾或重灾多补,轻灾和无灾不补的原则,对全县各乡镇上报的受灾情况精准核实、严格审查。

2.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以农作物受损程度、畜禽死亡损失、圈舍受损饲草受损情况为准,按照个人、村集体、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联签”审核程序,最终确定救助金额。

救助标准

1.种植业受损救助标准:

1)绝收农田(含蔬菜)360元/亩,受灾农田(含蔬菜)100元/亩;

2)设施蔬菜1000元/亩;对倒塌的蔬菜温室,按照每亩重建资金的5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4.8万元;对受损的蔬菜温室,按照每亩修复资金的3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

3)对倒塌的木耳大棚,每个救助4800元;对受损的木耳大棚,每个救助1200元;

4)有机肥料500元/吨;

2.养殖业受损救助标准:

1)能繁母猪650元/头、成猪410元/头、仔猪100元/头;

2)奶牛4600元/头,肉牛(300公斤以上)4000元/头,犊牛(不足300公斤)2000元/头;

3)禽类15日龄(含15日龄)以上7元/只,15日龄以下的2元/只(日龄截止到8月11日);

4)羊410元/只;

5)畜禽圈舍修缮重建救助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按照鼓励重建、自愿退出的原则,进行分类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按照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高标准重建原则。经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审核后进行重新修建,以实际受灾圈舍面积为准,按照100元/㎡进行救助;

对不符合重建条件或不愿意再次进行养殖的户主,在全面完成拆除后,直接予以货币补偿,以实际受灾圈舍面积为准,按照70元/㎡进行救助;

受损养殖圈舍经修复验收后,按照40元/㎡进行救助。

6)饲草料损失救助标准:按照500元/吨进行救助。

四、救助办法

(一)种植业受损救助

1.农作物受损救助  由受灾户提出申请,并提交受灾图片、承诺书(附件7)和《中阳县种植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附件1),由村委核实把关、公示,乡镇验收定损、统一上报,农业农村局进行拨付资金。

2.蔬菜温室及木耳大棚重建救助  种植户或合作社向乡镇提交受损图片、承诺书(附件7)和《中阳县受灾(温室)大棚重建救助审批表》(附件2),经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放救助资金。

3.受损蔬菜温室及木耳大棚修复救助种植户或合作社维修加固后,向乡镇提交承诺书(附件7)和《中阳县受灾(温室)大棚修复救助审批表》(附件3),经乡镇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统一发放救助资金。

4.肥料受损救助受损户提交相关图片、承诺书(附件7)和《中阳县种植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附件1),并经乡、村两级认可、公示,经乡镇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农业农村局备案,统一发放救助资金。

(二)养殖业受损救助

1.死亡畜禽受损救助

1由养殖户向乡镇提供养殖档案、免疫档案,乡镇根据村级防疫员提供免疫记录及养殖户向乡镇报备情况,合理确定受灾养殖户名单及畜禽实际死亡情况。

2)由各乡镇对照受灾养殖户名单及畜禽死亡情况建立受灾养殖户死亡畜禽受损救助一户一档”,包括养殖户养殖档案、防疫档案、免疫记录、乡镇存档等资料

3)受灾养殖户向乡镇提出救助申请提交《中阳县养殖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附件4)乡镇审核确定救助金额县农业农村统一发放救助资金

2.畜禽圈舍受损救助

1)各乡镇建立受灾养殖户圈舍受损救助“一户一档”包括养殖户基本情况、圈舍受损情况间数、面积、房屋受损照片资料

2)受灾养殖户向乡镇提出救助申请提交《中阳县养殖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附件4乡镇审核确定救助金额

3)修复圈舍的受灾养殖户向乡镇提交《受灾圈舍修复救助审批表》(附件5),经乡镇审核把关,向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发放救助资金。

4重建圈舍的受灾养殖户向乡镇提交《受灾养殖场重建救助审批表》(附件6),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有关条款进行科学选址并准备所需材料交由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单位去新址现场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按照养殖高标准进行重建,并发放重建救助资金。不符合条件的不准重建,只进行货币补偿。

3.饲草料受损救助

1)饲草受损养殖户向乡镇提供饲草受损实际情况。

2)乡镇根据饲草受损养殖户提供的材料建立饲草受损养殖户饲草受损救助一户一档”,包括购买发票、转账记录截图、饲草图片等资料

3)由饲草受损养殖户向乡镇提出申请提交《中阳县养殖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附件4),乡镇审核确定救助金额农业农村局统一发放救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本次救灾资金发放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细化救助资金发放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灾后重建的重要安排部署上来。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工作方案,确保救灾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部门联动。救灾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推进与协调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建专班,横向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纵向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査,确保救灾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严格公告公示。各乡镇要帮助指导各村,对享受救灾救助资金的农户身份信息、受损情况等按要求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因雨水长期浸泡造成地基不稳等特殊原因,导致受损设施倒塌或加重的,经乡、村两级认定,可以相应调整受损等级,并及时公示。对各受灾户的救助金额,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强对受灾户的政策宣传引导,倡导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大力鼓励和动员受灾户开展生产生活自救,积极组织灾后重建工作,促进农业稳定有序发展。

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健全完善受损农户“一户一档”相关资料,及时补充救助资金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救助资金存放的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确保档案的真实、全面、准确。

附件:

1.中阳县种植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

2.中阳县受灾(温室)大棚修复救助审批表

3.中阳县受灾(温室)大棚重建救助审批表

4.中阳县养殖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

5.中阳县受灾圈舍修复救助审批表

6.中阳县受灾养殖场重建救助审批表

7.承诺书

附件1:

中阳县种植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

乡(镇)

种植户信息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受灾地点


联系电话


种植种类


受损分类

绝收£受灾£

绝收面积


受灾面积


是否参与农业保险(有£,无£

受损肥料种类


肥料受损量


参与单位意见

(居)

(签章)

       

乡镇

(签章)

      

农业农村局

(签章)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2:

中阳县受灾(温室)大棚修复救助审批表

乡(镇)

种植户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总面积


种植种类




(温室)大棚

修复信息

修复建筑面积(m2

结构类型

竣工日期




参与单位

意见

(居)

(签章)

乡镇

(签章)

农业农村局

(签章)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3:

中阳县受灾(温室)大棚重建救助审批表

乡(镇)

种植户信息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总面积


种植种类




(温室)大棚

建设信息

新建地


建筑面积(m2

结构类型

竣工日期




参与单位意见

村(居)委

(签章)

  

乡镇

(签章)

  

自然资源局

(签章)

  

农业农村局

(签章)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4:

中阳县养殖户受灾救助发放审批表

乡(镇)

养殖场信息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建场日期


总面积


畜禽种类


年出栏量


规模养殖场(是,否

购买养殖商业保险(有,无

7月底存栏量


有无养

殖档案

有无防

疫档案

死亡数量


受灾时育龄


受损饲草种类


饲草受损量


参与单位意见

(居)

(签章)

       

乡镇

(签章)

      

农业农村局

(签章)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5:

中阳县受灾圈舍修复救助审批表

乡(镇)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建场日期


总面积


畜禽种类


年出栏量


养殖场

修复信息

修复建筑面积(m2

结构类型

竣工日期




参与单位

意见

(居)

(签章)

乡镇

(签章)

农业农村局

(签章)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6:

中阳县受灾养殖场重建救助审批表

乡(镇)

养殖场信息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场址


联系电话


建场日期


总面积


畜禽种类


年出栏量


养殖场

建设信息


建筑面积(m2

结构类型

竣工日期




参与单位意见

村(居)委

(签章)

  

乡镇

(签章)

  

自然资源局

(签章)

  

生态环境分局

签章)

行政审批

(签章)

农业农村局

(签章)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附件7:

承诺书

我叫    镇(乡)       村村民,身份证号:                          今年我县发生8.11自然灾害后,我所经营的                  受损严重,受损情况:

郑重承诺:

1、我向乡(镇)政府上报的灾情及受损情况是真实、客观的,绝无夸大事实,更没有无中生有。

2、若镇村两级和相关部门核查失实,或群众反映我上报的灾情存在虚报、瞒报等情况,我自愿放弃政府下发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

解读链接:【文字解读】《中阳县8·11自然灾害农业受灾救助方案》

政策咨询: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5300637